迷途不迷途 作品

第113章 蛋糕想要多大

 “其實,這和很多廠子一樣,只要是知名的大廠,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核心或者說拳頭產品。 

 而像你們這種娛樂公司,論核心產品和拳頭產品的話,無非就是拍出來的劇集或者電影。 

 但劇集和電影有時效性。 

 播完也就算了,長尾效應不會太長,帶來的效益也就一般。 

 但藝人可就不一樣了。 

 捧紅一個藝人,只要紅了,那誰家的劇和電影都能拍。 

 還有一點很重要,藝人只要紅了,那就有一些廠家會找上門,讓他們代言自己的產品。 

 拍廣告也好,給別人站臺也罷。 

 這都是商務收入。 

 但目前華夏那邊的情況是,藝人的商務收入不歸你們這些娛樂公司管。 

 這也就導致了藝人旱澇保收,你們這些文化娛樂公司擔的風險會更大。 

 所以,要想你們這種公司長久的運營下去,這些模式必須要改。”文貝兒笑著說道。 

 “那你說說,怎麼改?”許展鵬對文貝兒說的這些很感興趣。 

 “簡單啊!讓那些所謂的核心產品有替代性就可以了。 

 讓那些紅了的藝人知道,你們能捧紅他,也能捧紅其他人。 

 離了你們公司,他們什麼都不是。”文貝兒簡單說道。 

 許展鵬摸了摸下巴,沒有說話。 

 但一旁的秦暮知道,這個傢伙把文貝兒的話聽進去了。 

 “其實,這就是經紀合約的模式。 

 你們公司砸了大筆的資源把人捧紅了,讓他拍劇,拍電影,同樣的也讓他拍廣告。 

 這不止是說一種束縛。 

 還是一種管束。 

 許少,我給你打個比方啊! 

 你花大力氣捧紅了一個藝人,那個藝人呢,也在你們公司拍了不少的電視劇和電影。 

 就在等著電視劇和電影上映的時候,有個廠家找上門了,請你家藝人拍個廣告,還給出了不菲的費用。 

 藝人衝著天價的廣告費接了,廣告拍了,很多喜歡這個藝人的人呢,也買了! 

 但結果是這個廠家的產品有很大的問題,被政府給查了。 

 同樣的,也因為這件事,藝人的風評受損了,被上面點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