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熟背刑法

說罷,戚然轉身便走。

戚承志和董若雲的臉色剎那間難看了許多。

他們始終沒有言語,就是想把決定權交給親生女兒,用以彌補,現在,結局已定,他們反而....

畢竟是養了24年的女兒,養條狗都會有感情。

更何況戚然是人,更何況...戚然也有她的不得已。

倘若她支支吾吾不肯離開,或許他們還會繼續心存不滿,可她的決絕以及那聲‘叔叔、阿姨’著實令人心頭一顫。

但出於對徐千亦決定的維護,誰也沒吐露半分不捨,只是眼神逐漸灰暗。

突然,戚然回頭:“關於梅陽蘭的處理,你們有什麼想法?”

“你覺得呢?”

戚承志略有些詫異,似沒想到,戚然會主動提及。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