鯉魚粽子 作品

第233章 土地

 

吳用道:“大官人考慮的深遠,只是如今想要擴張,必然觸動如李家莊、扈家莊莊主這等人的利益,徒生變數。再者,縣裡軍士都無恆產,時間久了,只怕要懈怠下來。”

 

“自古以來,王朝更迭,皆因貧者無立錐之地,不得不造反,掙命罷了。大官人,我並無什麼好的辦法。只是眼下,若大官人堅持將土地都收歸縣裡,只怕李家莊、扈家莊都不會真心歸附。”

 

趙禎道:“學究,若是將土地買賣納歸縣裡如何?”

 

吳用問道:“大官人何意?”

 

趙禎道:“縣裡放開土地買賣,不過卻需多加限制。這第一點,首先將土地丈量清楚,登記造冊,以此作為憑證。”

 

“先說縣裡土地,放開買賣之後,土地都要從縣裡購買。賣出去的土地,縣裡只徵稅,未賣出去的土地,仍舊租給莊戶,既收田租,又徵兩稅。之後,這些賣出去的土地,再次交易,縣裡徵收買家一筆稅費,買的土地越多,稅費越高,以此作為限制。學究覺得如何?”

 

吳用聽了,細細一琢磨,拍手叫道:“大官人想的周到,這法子最能限制土地兼併。除此之外,縣裡也應收購土地,若是有人賣地,而無人買,縣裡按地價買來再租出去即可。”

 

“賣給縣裡的土地無須徵稅,縣裡往外發賣,按買地人名下田畝多少,分成不同層級,田畝越多的人,買地價格越高。”

 

二人又商量了許久,定下土地買賣條例,涉及土地繼承、土地稅收、田租等等一切能想到的。

 

謄抄後,趙禎喚來先行官李三,讓其送回梁山縣蕭讓處,讓其會同神機軍師朱武一同,對土地買賣細則進行補充完善,算是法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