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寨散人 作品

第章 行動準則

 表面看並沒有必然邏輯。

 哪怕麥谷會如日中天的鼎盛階段,徐仁聰都採取與孔平生截然不同的保守態度,其言論在常委會等會議均有據可查,始終與劉璟保持相當距離。

 照這樣推理,徐仁聰、丁巖這條線應該樂見劉璟被查、麥谷會遭到清算,理順成章進入賠償和結案程序,天下太平,怎會從中攪局?

 不過涉及七十多億非法集資案水太深了,單單三原派出所、華橋區局等作梗遠遠不夠,市局安排在各搜尋小分隊的警官具有現場指揮權,就有人敢跟喬大超對著幹,說明什麼?

 車隊快到西北角山坳時前方情況逐漸明瞭:第八小分隊在山坳右側沼澤地邊緣發現兩個行動鬼祟的人影,為首市局刑警支隊的一位中隊長喝令原地不動接受檢查,倆人影卻轉身狂奔,情急之下中隊長下令對天鳴槍示警,不料引來對方更猛烈的反擊,雙方交火半分鐘後,倆人影逃入漆黑一團的沼澤地深處。

 據小分隊裡的當地民警說,沼澤地有道小路可通行,但只有為數不多的三原鎮老人知道,否則步步殺機,走不了幾步便會陷入泥沼,那種情況極為可怕,往往越掙扎越往深處陷,如同巨大的吸盤隨時吞噬一切,而且爛泥裡混合著樹葉、野草等腐臭雜物形成的有毒氣體,呼吸進去便頭暈腦脹乃至昏迷。

 小分隊沒敢貿然行動而是守在沼澤地附近等待增援,但所有人都發誓只與倆嫌疑人員展開槍戰,沒人放焰火通報所在位置。

 “放焰火的另有其人!”喬大超神情嚴肅道,“查一下附近哪個小分隊?”

 黃飛翔到底在三原工作數月整個地形大抵有數,對照地圖道:“最靠近的是位於右側的十三小分隊,另外與左側第十小分隊也只有兩里路距離。”

 秦鐵雁道:“第八小分隊後方應該是第七小分隊吧?”

 此言一出藍京與他心念相通,當即道:“居**、喬市長,我建議第八小分隊全體撤出當前位置,回鎮接受調查;沼澤地由第七小分隊頂上去。”

 “理由?”喬大超問道。

 “從我們站在樓頂的角度看,左右兩側小分隊都有放焰火的嫌疑,唯獨後方第七小分隊不可能。”

 藍京道。

 “可以……”

 喬大超立即打電話作了部署,然後道,“居**、秦局,我有個疑問,難道公安幹警參與緊急行動全部攜帶手槍?行動前明確不準開槍,與追捕嫌犯時鳴槍示警有無衝突?”

 “民警原則上不配,刑警原則上都配。”居副**簡要答道。

 秦鐵雁進一步解釋道:“民警按局領導要求參與危險程度高的抓捕行動,也可以配發手槍;今晚我已要求不準開槍,應該涵蓋鳴槍示警形式,這就是第八小分隊全體接受調查的主要內容……”

 “既然不準開槍,幹警們攜帶手槍參加抓捕行動有何意義?”黃飛翔不解地問道。

 “意義在於兩個方面,一是對方先開槍的情況下我方可以反擊,壓制對方火力;二是危險情況下防身需要,”秦鐵雁道,“第八小分隊不符合這兩方面,因此違反了行動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