戮駿侯 作品

第241章 提起佈局,安全著陸

 可這一切,都需要不違背原則,否則想也別想,他可不會幹丟了西瓜,撿芝麻的事。 

 “也沒啥,就是殺豬的時候,是不是可以多給我們家一點?另外,我無償奉獻,是不是該有個什麼表彰之類的?咱們公社不會對此一點表示沒有吧?” 

 老支書一臉詫異,心說你奉獻四五百斤炮籃子的時候就沒有,如今奉獻三百斤的母野豬,怎麼還提這種要求了? 

 蘇宇似乎看懂了村長的表情,這才解釋道:“村長,俗話說,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啊,我這不是奉獻的幾百斤豬肉,而是活豬仔和母野豬。” 

 “咱們村一旦養活,這以後可是有源源不斷的野豬肉可以吃,別的不說,起碼咱們村吃不了,是不是可以賣給採購員?” 

 嗯哼,村支書一愣,賣給採購員?似乎沒什麼不可以啊。 

 甭管是鋼鐵廠,染織廠,還是其他廠,都是有采購員來村裡收野味的,只是他們村太小,獵戶不多這才沒有來的。 

 可一旦養殖野豬,多了,是不是可以當野味賣給採購員? 

 個人不可以買賣,但集體可不算,要是公社願意出面,聯繫某些採購員,資金全集體的,確實有可能。 

 別的村不是沒想過,但野豬本就不好打,尤其是小野豬更難捕捉,如今他們捕捉到了那就是機緣啊。 

 這事有難度,因為公社未必肯出面,但如果公社願意出面,那三水灣村無疑就多了一項收益,不說別的,這公糧不夠你就可以交罰款,多留下點糧食,大家誰也不用餓肚子。 

 如果不成就當給村裡謀福利了,殺了吃肉,公社也好,上級也罷,也說不出什麼。 

 畢竟像蘇宇說的那樣,誰規定抓到的野豬必須立刻殺了?就不能養一養再殺? 

 既然是村集體的,那殺了全村吃肉,誰敢說違法了? 

 越想,村長眼睛雪亮,橫豎都算是政績啊,成了,說服了公社,全集體財產賣了去糧食局買糧食?分給村裡人?或者失敗了,殺了吃肉?都可以。 

 想到這裡,村書記心裡有數了,這才說道:“你能貢獻給村裡,我很開心,但你這個多吃多拿,還要求表彰的行為,我就要批評你了。” 

 “你提的建議,大隊上已經收到了,事後我會開個會,討論一下,稍後我會再找你談的,養殖的事情,你就不用參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