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賀東財等人勸說王小玉快籤合同
“是的, 那個,王小玉,我和江大龍現在都是春江花月夜大酒樓的員工了。就是為了好在咱們鄉鎮開展收購魚兒的工作。”
賀東財賠笑道。
又指著桌上的合同,對王小玉說道:“小玉,你看一下這個合同,如果覺得沒有意見的話,就把字簽了。
咱們就是正式的合作伙伴了。”
說完,賀東財朝李田使了一個眼色。
李田立即會意,從公文包裡掏出兩大沓鈔票出來,放在合同邊上,對王小玉笑眯眯說道:“那個,王姐,這是我們酒樓的預付款,二十萬塊錢。
只要你簽了這合同,這二十萬錢就是你們的了。”
王小玉見狀不禁嚇了一大跳。
她瞪大美眸, 死死盯著這厚厚的兩沓紅色鈔票,半天都說不出話來。
她活到二十七八歲,快三十歲的人,頭一次看見到這麼多錢。
咕嘟……
生生吞了一口口水,就開始看起合同來。
畢竟,這又是合同,又是厚厚兩沓錢的,鬧得她心裡有些慌亂了。
既興奮,又激動,更有點無所適從了。
她讀書不多,哪裡見過這場事情。
至於合同,更是沒有見過。
但她還是裝模作樣看了一遍。
這就是一張黃金草魚的獨家銷售合同。
合同期為十年。
意思她家的黃金草魚在這十年裡,只能銷售給春江花月夜大酒樓。
絕對不得銷售給別人。
否則就是違反合同條規,要支付違約金。
也就是銷售他方所獲得的金額的五十倍的罰款。
且每一條黃金草魚的下限重量是在十二斤以上,無上限的重量。
每一條黃金草魚的價格暫定為五百塊錢一條。
以後每年在原有的基礎上漲五十塊錢。
合同簽訂後,甲方也就是春江花月夜大酒樓就支付二十萬預付款給乙方。
但乙方需要配合甲方的捕魚工作。
另外一旦黃金草魚上了甲方的運輸車,乙方就不承擔任何風險。
包括運輸,保管,維護,治安等等工作。
另外,十年之內,任何一方都不能違約,或單方面毀約。
違者需要支傳遞另一方五十門聽毀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