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兵子弟 作品

第328章 縣長,究竟是省管幹部?還是市管幹部?

 自《信訪工作條例》實施以來,很多地方的縣信訪局就設立在縣委辦,而縣委辦公室主任通常會高配為縣委常委,因此,縣信訪局也成為了縣委辦管理的正科級單位,同時,縣委辦副主任兼任信訪局的負責人。 

 現在,國家信訪局已升級正部級單位,縣信訪局再作為副科級單位顯然不合適了,就像縣委組織部上面有正部級的中組部一樣,它也有正部級的管理單位了。所以,即便某些地方還存在副科級縣信訪局的情形,也會迅速明確為正科級單位的。 

 對政府職員來說,“省管幹部”既是一種榮譽,也是“政治生命”的象徵,作為幹部,能經常出現在省委的會議上,無疑是對其是一種關心關愛。 

 按原有規定,只有達到一定級別的幹部,才有資格由省委組織部考察、任命、使用,縣委書記的檔案也在2005年試點後,才陸續出現在省委組織部部長的辦公桌上。 

 縣委書記是省管幹部,大家的看法是一致的,因為已經做到全國統一,但是縣長是省管幹部還是市管幹部,有些人卻拿不定主意,反正網上的答案五花八門、眾說紛紜。 

 為了搞清楚這個問題,也為了回應評論區的留言,以免大家為了這件小事情爭吵不休而傷了和氣,今天我們就來捋一捋這個問題。 

 一般來說,縣長是指縣級行政區域內的行政負責人,屬於地方政府的領導幹部,也就是市管幹部,就像當初縣委書記也是市管幹部一樣。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縣長也可能是省管幹部。比如,一些地方政府設立了某種縣級機構,而縣長又是該機構的領導,就進入省委的視線,成了省管幹部。 

 在一些縣長的工作受到省領導重視的省份,為了讓縣長先生與省級政府保持密切聯繫,及時向省裡彙報工作情況,就將縣長也提到了省管幹部的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