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兵子弟 作品

第121章 女性殺人案件特點研究

 二、涉案人員特點 

 (一)被害人特點 

 1、被害人多為男性,且以兩性關係所引發的命案為主。被害人大多數情況下為1人,但少部分情況下為多人,可能包含兒童、老人在內。 

 2、被害人多為作案人的丈夫,也有部分作案人將情感矛盾轉向兒童,通過殺死兒童來釋放自身的憤怒,也有的因為擔心自己殺人後,孩子生活受罪,便殺死兒童。 

 3、侵害對象僅為兒童、嬰兒的案件,多見於女性殺人案中。兒童反抗能力弱,女性容易實施殺害,是成為受害者的一個因素。 

 (二)作案人特點 

 1、單獨作案。單獨作案情況較為多見,作案後停留在現場、自殺、自首等情況,也存在一定可能性。 

 2、多人作案。女性作案人夥同他人一起作案,常見於圖財害命、情感糾紛等原因,例如為了謀財,同其他男性作案人一起實施殺人,或者婚外情原因,與情人一起殺死情人的原配妻子。 

 三、犯罪現場特點 

 (一)地點 

 室內較為高發,且多以女性作案人熟悉的場所為主,若在家中,則在臥室發生的概率較大。因為女性在體力與力量上不同於男性,因而會選擇較為“安全”、隱蔽、熟悉的犯罪地點實施犯罪。 

 (二)整體 

 整體較為雜亂,血跡分佈混亂。若存在屍體,屍體有時會被覆蓋,或者擺放屍體,這種情況的原因是由於女性在殺人之後,有時會產生愧疚、後悔的心理,因此選擇對屍體進行覆蓋、擺放屍體以慰藉自身的心理壓力。 

 (三)兇器 

 以生活中常見物品為主,隨手可得、就地取材。銳器,如水果刀、剪刀、菜刀。鈍器,錘子、鐵棒。但兇器一般不會太沉重。 

 (四)痕跡 

 現場痕跡物證較為明顯,有時對於痕跡物證的處理顯得“多此一舉”,動作多餘。部分女性指甲長,徒手殺人會遺留相應指甲痕跡,在女性作案人的指甲中也會殘留被害人的dnA。 

 (五)屍體損傷 

 屍體損傷部位廣泛,損傷輕重不一,致命傷較多,集中於頭部、頸部。 

 四、作案過程特點 

 (一)實施作案前 

 1、時機選擇:女性由於體力、力量較男性弱,因而不會選擇與被害人進行正面衝突,通常會趁被害人意識不清晰、體力不足、睡眠時、瀕臨死亡時進行作案。 

 2、預謀性:投毒,是女性實施殺人前的一個普遍動作,通常會使用毒鼠強、安眠藥等,先行讓被害人服用,然後再實行殺人。例如一案例,女性作案人將安眠藥磨成粉末,放入感冒藥的藥丸之中,給被害人服用,被害人睡眠之後,女性作案人實施行兇。投毒以外,(1)趁被害人熟睡之際;(2)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使被害人體力耗盡;(3)在被害人飲酒之後,在酒精麻痺的作用下實施行兇。也是一種類型的殺人方法。 

 (二)實施作案中 

 1、損傷方式:兇器以常見的銳器或鈍器,其中銳器居多,就地取材,隨手可得,不會太過於沉重。以多次打擊為主,出現用力時大時小、不夠均勻、損傷分佈廣泛的特點。女性力量弱,即便是受害人已經死亡,也要繼續實施致命攻擊,對致命部位進行多次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