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理還亂

 魏建民是一個罪犯,什麼勾當都幹過,主要是拐賣孩子。 

 而且賣的大多數是普通家庭的孩子,並不敢真正去碰那些有錢有勢的人家。 

 當時他看到那個女人,柔柔弱弱的樣子,殺女嬰的時候面孔無比猙獰和癲狂。 

 那副喪心病狂的樣子,就跟殺父仇人似的。 

 對比之下,他都覺得自己是良民了。 

 之後,他看到那個女人開了一輛當時那個年代很貴的名牌車子走了。 

 想來那個女人身份肯定不簡單。 

 搞不好涉及到什麼豪門恩怨。 

 再說那名女嬰就更詭異了。 

 他記得自己遠遠看過去的時候,也肯定對方死了,要不然那個女人也不會扔到河裡離開。 

 本來他也打算走的,不料,剛轉身就聽到了微弱的嗚咽聲。 

 而且,原本在河中央漂浮的“屍體”,竟然漂到了河邊。 

 他當時被這驚悚的一幕給嚇跑了。 

 不過轉念一想,不要白不要。 

 這種嬰兒在“市場”上很受歡迎,於是又折回去把女嬰給撿了起來。 

 並給對方找了個蹩腳的村醫看了,換了衣服。 

 也就在那時,發現了女嬰夾在衣服一個旮角的這塊玉佩。 

 把孩子賣之後,玉佩當然就佔為己有了。 

 只是,當他拿到黑市去賣,有人告訴他這塊玉佩來歷不凡,很有可能是出自古代帝王的玉飾。 

 當時他就嚇到了,立馬把玉佩拿了回來,不敢再拿出去變賣。 

 一來,這個貴重的東西他不想賤賣。 

 二來,這個要命的東西他不敢隨便出手,生怕惹來那個女人的注意,捲入什麼豪門仇殺。 

 有錢人要查一件事還不容易,肯定能查到他頭上,太惹眼了。 

 最後一個原因也是主要原因,他總感覺這玉佩放在身邊能讓人心曠神怡,說不出舒服的感覺。 

 又想到那名“死而復生”的女嬰,他暗搓搓想,是不是這塊玉佩的緣故。 

 萬一真有這種離奇的“功效”,豈不是就等於有兩條命了? 

 這種念頭一出,他當即就決定不賣了。 

 把玉佩藏了起來,沒有對任何人說過,包括他的同線人後來搭夥過日子的趙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