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理還亂
魏建民是一個罪犯,什麼勾當都幹過,主要是拐賣孩子。
而且賣的大多數是普通家庭的孩子,並不敢真正去碰那些有錢有勢的人家。
當時他看到那個女人,柔柔弱弱的樣子,殺女嬰的時候面孔無比猙獰和癲狂。
那副喪心病狂的樣子,就跟殺父仇人似的。
對比之下,他都覺得自己是良民了。
之後,他看到那個女人開了一輛當時那個年代很貴的名牌車子走了。
想來那個女人身份肯定不簡單。
搞不好涉及到什麼豪門恩怨。
再說那名女嬰就更詭異了。
他記得自己遠遠看過去的時候,也肯定對方死了,要不然那個女人也不會扔到河裡離開。
本來他也打算走的,不料,剛轉身就聽到了微弱的嗚咽聲。
而且,原本在河中央漂浮的“屍體”,竟然漂到了河邊。
他當時被這驚悚的一幕給嚇跑了。
不過轉念一想,不要白不要。
這種嬰兒在“市場”上很受歡迎,於是又折回去把女嬰給撿了起來。
並給對方找了個蹩腳的村醫看了,換了衣服。
也就在那時,發現了女嬰夾在衣服一個旮角的這塊玉佩。
把孩子賣之後,玉佩當然就佔為己有了。
只是,當他拿到黑市去賣,有人告訴他這塊玉佩來歷不凡,很有可能是出自古代帝王的玉飾。
當時他就嚇到了,立馬把玉佩拿了回來,不敢再拿出去變賣。
一來,這個貴重的東西他不想賤賣。
二來,這個要命的東西他不敢隨便出手,生怕惹來那個女人的注意,捲入什麼豪門仇殺。
有錢人要查一件事還不容易,肯定能查到他頭上,太惹眼了。
最後一個原因也是主要原因,他總感覺這玉佩放在身邊能讓人心曠神怡,說不出舒服的感覺。
又想到那名“死而復生”的女嬰,他暗搓搓想,是不是這塊玉佩的緣故。
萬一真有這種離奇的“功效”,豈不是就等於有兩條命了?
這種念頭一出,他當即就決定不賣了。
把玉佩藏了起來,沒有對任何人說過,包括他的同線人後來搭夥過日子的趙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