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芸塵 作品

被炮灰的古代書生(十七)

 和他一路的,一共六個夥計三輛馬車,車上裝了貨,他平時只能坐在一個狹隘的空隙裡。

 山林的路不好走馬車,韓琪歌不但要下車走路,遇到路況不好的時候,還要幫著推車,整個人累的腰痠背痛腿抽筋。

 這群夥計表面上對他還算客氣,卻沒人在他走不動的時候拉他一把,甚至等都不等他歇口氣。

 聽著遠處傳來的陣陣野獸的嘶吼,韓琪歌不敢落單,拖著灌鉛的腿勉強墜在最後面。

 那錢老闆給的十兩銀子,竟然是他們七個人三匹馬的一路開支,就算路過了縣城,他們也只能住最便宜的客棧。

 韓琪歌一邊後悔,一邊安慰自己,等他拿到這五百兩銀子,就能開啟商業帝國了,到那時候,他要讓錢有才給他當跑腿小弟!

 到了晚上,竟然還要睡在野外,一人裹著一箇舊被子,靠在車上睡,周圍還要點上一圈火堆。

 韓琪歌本來不知道點火是幹什麼的,直到一次看到了狼群,十多頭狼圍著他們虎視眈眈了半夜,嚇得他汗毛都豎起來了。

 夥計們卻見怪不怪,把火堆燒的更旺了一些,又往火裡扔了不知道什麼東西,發出一股刺鼻的煙味兒,那狼群卻扭頭跑了。

 其他人繼續睡覺,韓琪歌嚇得根本睡不著,勉強合上眼,也會被噩夢驚醒,整個人更憔悴了。

 吃了不少苦頭後,韓琪歌讓夥計重新規劃了路線,稍微繞遠了一些,卻可以趕在每天晚上入城,堅決不在野外露營了。

 如此又走了幾天,到了距離雲州不遠的青縣時,韓琪歌一行人突然被縣衙的官差抓了起來。

 竟是因為一個夥計搬貨物時,不小心漏出來裡面的綢緞,被一個恰好路過的跑商給舉報了。

 走私雲錦,人贓俱獲,青縣的縣令當場定了他的罪名。

 任由韓琪歌百般解釋,但他懷裡搜出來的契書,卻明晃晃寫了他的名字。

 至於他說的錢家的幾個夥計,那是鏢局僱傭的鏢師,和錢家根本沒有絲毫關係。

 韓琪歌被剝奪秀才功名,罰銀一百兩銀子,暫時押在牢裡,等親人拿錢贖人。

 牢裡沒幾個人,韓琪歌被單獨關了起來,裡面還算乾淨,也有床破被褥,除了吃的寡淡一些,倒也還能忍受。

 書房內,青城的縣令卻和其中一個夥計小聲交談:“不是商量了扣下貨,奪了功名就放人嗎,怎麼還讓這個出銀子?

 看著一副窮酸樣子,也不像個有錢的啊,若是逼的人狗急跳牆了怎麼辦?!”

 “大人放心,他回頭拿不出銀子,您就按老規矩,打一頓板子就行,在公堂上,但也不用下死手。”

 那夥計又比劃了一個數,“當家的說了,事成之後,這批貨,給他個本錢就行!”

 縣令盤算著能落到手裡的好處,乾脆的拍板應了下來,這次證據這般確鑿,只是打一頓而已,不算什麼事兒。

 原來這錢家走私,卻是另闢蹊徑,朝廷有令,衙門收繳的貨物,若非貢品之類,可由官府自行處置。

 縣衙收繳的雲錦,還不到需要上交朝廷的規格,賣出去也算合規矩。

 過了這麼一到手,一些品級不夠的紈絝子弟,也能穿一穿雲錦,只要不是正式的公開場合,基本是沒人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