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家老三 作品

第268章 盤點收穫(上)

 蘇聖平也對國民軍各部下達了指示,甄別之後吸收更多人才加入國民軍。同時讓許文斌、信息部、物流行宣傳鼓動更多讀過書的學子加入國民軍,對這些人儘可能的吸收進入民政系統,經過民政學堂培訓後,逐漸實行蘇聖平提出的“村官”治理。 

 民政學堂在李鼎智的主持下,如今已開始了第一期的培訓,雖說只有十來人,但蘇聖平還是相當重視,要求侯望樓、張文昌、各房主事親自授課,寫信勉勵那些參訓的學員,並利用閒暇時間,整理了準備以後要發表在《新知》上的《民生—村治篇》送往寶島,讓他們組織學習。 

 十二月的時候,蘇聖平又在《新知》上發表了《民約》第一章,國家、政權的來源,能夠引起什麼樣的反響如今還不可知。但在寶島、信息部、物流行、工業園、研究院的一些人那裡已經引起了極大的反響,眾人看過之後都有一種恍然大悟的感覺,當然好像也僅限於此。倒是國民軍思訓部那裡,足足給在寶島的各連宣講了好幾遍,還派人到對岸去給那些正在抗擊海盜的軍士們講解。 

 寶島那邊,原先交代的制定各項規章制度,軍銜制度、職務和職級相對應的薪酬體系,監察院和審計部的工作流程、民政部及各房的工作規程都已經是幾易其稿,文書在寶島和泉州府城幾經來回,很快就能制定完成。 

 唯一不足的還是律法方面,原因還是缺少人才。不得已蘇聖平只能親自操刀,通過物流行從各地請來了十幾個以前做過刑名師爺的人,許以重金,讓他們參與修改。 

 蘇聖平只負責提供大綱、立法思想和原則,沒想到的是一幫老爺子倒是很快就吸收了蘇聖平說的內容,創造性的結合了本朝的律法,制定了不少法律。這些人多年浸淫於刑名一事,對律法可能存在的漏洞十分熟悉,倒是幫了蘇聖平大忙。 

 當然,這些人還是有不足之處。比如,他們對於刑法就比較在行,儘管對所謂的罪責刑相適應、緊急避險、正當防衛不太理解,但也認為應該那麼做。但是,對蘇聖平所說的合約法這種律法,不僅很難理解,而且強烈反對制定這樣的律法,道是國人以誠信為本,律法以執行為先,等到制定了這樣的律法,到時有些鑽了空子,利用執行這樣的律法而謀利,倒是判誰獲勝?豈不是鼓勵更多的人不守信諾?蘇聖平從善如流,覺得他們說的不無道理,但也不能放任不管,還是制定了一些原則性的東西,比如規定了平等自願原則、誠信原則、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原則等。 

 此外,老夫子們最感興趣的就是蘇聖平所說的《財產法》,更是對未經合法審判官府無權處置民眾財產這樣的規定沉醉不已。同樣的情形還有比如蘇聖平想根據如今大商社都是由人代理在外地經營的方式而制定的《商社法》,鼓勵教育制定的《強制教育法》等等。 

 對於遇到的這種情形,蘇聖平也只能把有些法律手稿束之高閣,等待將來有機會再試圖制定,或者拿出來給人研究。短短時間,老夫子們也無法制定出太多的法律,好在蘇聖平已經有了大綱,像《刑法》的制定也就花了一個多月時間,等他們制定出來後,蘇聖平又研讀一下後,就發往寶島,徵詢民政部諸人的意見,準備等他們看過之後,明年擇機在新城鎮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