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俗 作品

第七十七章 擇日不如撞日

  不過,袁文海昨天的態度以及今天汪興民、梁朝斌都這麼幹脆利落的表態支持,表明顧培軍這一個多月來的工作很有成效,就決定將實際辦公地放到雲社來。

  雲社雖然是鄉鎮,但距離東洲市區僅有十一二公里,絕不能算偏僻——東洲城區到市開發區還要有十一二公里呢;早晚也有公交車通勤。

  除了目前果汁廠作為生產基地不可能搬離雲社外,更關鍵的還是接下來他要組建的銷售團隊規模比想象中大得多。

  前期他能動用的資金又極為有限,需要想盡一切可能降本增效,雲社也是比較好的選擇。

  如果將實際的運營總部放到城區,交通上是更便利一些,人員招聘也相對容易,但除了地租、人員等運營開支會大幅增漲外,消防、治安管理等各方面的隱形成本,他也很難控制。

  九四年的營商環境,遠非二三十年後能比,絕不是說租個場地就能順順利利將業務做起來的。

  要不然肖裕軍這樣的角色又怎麼可能橫行一時?

  而東洲又絕不僅肖裕軍這麼一個角色。

  “還要在鎮上另找地啊?”汪興民有些意外的問道。

  “現在國內的市場環境,認真搞生產,不如多跑跑業務,也是沒有辦法,”蕭良裝作苦惱的說道,“新公司成立後,可能會招比較多的業務人員。”

  果汁廠臨近南亭湖就有三層辦公樓,條件雖然簡陋一些,但塞一百名員工進去都沒有問題,就是界線會太模糊。

  新公司跟果汁廠是一家企業,還是獨立的兩家企業,將來可不是單純看註冊法人、出資,就能完全說清楚的。

  運營辦公能獨立,還是要獨立出來,不能省這點成本。

  聽蕭良說新公司還在雲社找單獨的辦公地,不跟果汁廠湊到一起,汪興民沉吟片晌,說道:

  “文化站大樓建成有兩三年了,正愁填不滿人呢——我看文化站就合適你們辦新公司,讓梁主任找錢站長打個招呼,租金給你們優惠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