泠水七絃 作品

第 64 章 販賣毒/品罪

 “哪有她說的那麼誇張,我平時也在食用,我怎麼沒有事?”這是本身就在吸食寒食散的人。

 “誰誰誰、某某某也在吃,我看他平時挺精神的,沒覺得有什麼不對……”這是心存疑惑的人。

 “天幕上所說的未必就是真的,她姜海藍又不是神仙,她說有毒就有毒嗎?”這是不見棺材不落淚的人。

 “可是姜海藍他們那個世界的官府如此打擊,必然是因為受其所害甚深……”這是對天幕更為信服的人。

 隔了長長久久的時空,沒有經歷過鴉/片戰爭的前人們聽姜海藍講故事,那就只是在聽一個故事。

 他們不能感同身受。

 也不能理解姜海藍,或者說姜海藍的國家,對毒/品的憎恨。

 但有識之士有腦子,會分析。

 北宋位面。

 趙普神色從容,“你看他們的對話,姜海藍所說的並非沒有道理,既然是買賣,沒有賣出去的毒/品,自然是未遂,如何能算作既遂?”

 他眸色漸深,“歷朝歷代制定法律,再嚴苛也不至於此。就好比去偷盜財物,在犯人偷盜之前就抓住了犯人,和犯人把財物偷回家後再抓住犯人,自然是不一樣。?()??*?*??()?()”

 薛居正接著說道,“不錯,就算購買毒/品是為了將它們賣出去,但這還沒有賣……()?()”

 趙普頷首,“還沒有賣,他們也算作進入了交易環節,按照既遂處理。那男子說是司法實踐,姜海藍也接受了。()?()”

 他頓了頓,“姜海藍有自己的想法,我也認為她的想法有道理,可他們司法實踐中是如此處理的,姜海藍輕易就接受了,她甚至反過來說服了自己。()?()”

 潘美明白了趙普話裡的意思,沉聲道,“因為他們都認可,打擊毒/品犯罪,手段再如何過……都不算過。”

 趙普道,“臣正是這個意思。”

 趙匡胤掃了一眼在座大臣,他也明白他們的意思。

 姜海藍所在的那個世界,那個國家,如此嚴厲地打擊毒/品,上上下下都認可國家對毒/品的打擊手段,那必定是因為他們在毒/品問題上吃過大虧。

 鴉/片戰爭……

 東亞病夫……

 趙匡胤的雙手捏成了拳頭,“若是毒/品的危害正如她所言……”

 高懷德道,“毒/品會腐蝕人的身體,讓人致弱致殘致死,若是大量百姓皆是如此……誰來種地,誰來打仗?若是這毒/品還具有成癮性,讓吸食毒/品的人再也離不開它們,為了能吸毒,他們自然會花費大量銀錢去買,長此以往……”

 石守信嘆了口氣,“國破家亡。”

 曹彬道,“也難怪……會有兩次鴉/片戰爭。”後人又不傻,看不出這毒/品的危害。

 趙普道,“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

 換到前人亦是如此。

 前人知之,前人當鑑之,否則便是……

 唉。

 ——

 陳初拿著手機搜了搜,她邊往下滑動屏幕邊說,“也還是有法院判決,將沒賣出去的毒/品認定為販賣毒/品罪的未遂。”

 覃致遠右手往空中一攤,做了個無奈的表情,“妹妹,一來,我們國家不是判例法國家。二來,你看看那個案例發佈的時間,或者看看案子的具體情況。”

 陳初:“……零幾年、一幾年的案例了。”

 覃致遠衝她一笑:“嗯哼。”

 陳初左手扶額,好吧好吧。

 姜海藍想了想,“我找案例的時候看到了一個盜竊毒/品之後販賣的,沒有賣出的毒/品沒有被評價為販賣毒/品罪,那是因為這個案子中,這部分毒/品已經在盜竊罪裡評價過了。”

 覃致遠接過話茬,“是的,如果再以販賣毒/品罪追究法律責任,就涉及到一個重複評價的問題。”

 姜海藍點頭,“其實也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未售出的毒/品,未必就是絕對的以販賣毒/品罪追究法律責任。”

 但是我現在手上這個案子……

 她喝了一口奶茶,說:“我再看看卷宗吧,找找

 有沒有其他角度可以提的。?()_[(.)]?∵?*?*??()?()”

 覃致遠說:“一般寫辯護意見,不都是未成年、自首、坦白、初犯偶犯、認罪認罰……這幾點嗎?你要從案子本身來提,這個案子又是販賣毒/品……()?()”

 他頓了頓,沒有往下說。

 但姜海藍明白。

 一般來說,現在而言,到了法院階段的案子,百分之九十幾都是沒有問題的。

 不像以前那樣,案子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

 姜海藍左手捏了捏眉心,“被抓獲到案,成年人,以前犯過事被判過刑。()?()”

 她說:“坦白應該能認下,如果量刑過重他就不籤。()?()”

 覃致遠沒當回事,“好多當事人是開庭前籤的認罪認罰具結書。”開庭前知道沒有迴旋的餘地了。

 ——

 “他們說,判例法國家,是什麼意思?”

 某刑部辦公區域內,幾個官吏邊看邊聊了起來。

 一位年長的捋了捋鬍鬚,重複了一遍,“判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