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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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信息量滿滿!




明朝。




先前已經討論過天幕上所說的“重婚罪”比起“通女幹”更像是“停妻再娶”的大明君臣,面對此時進行的辯論,有些不大能理解。




“既然案子已經審查清楚,犯人也承認了,為何還要進行……進行辯論?”御史大夫表示不解。




“辯護人,不知是何職位,聽起來是給犯人說話的。”




“剛剛那公訴人,是叫公訴人吧?雖要求給犯人判處刑罰,也給他們說了話。”




“辯護人還能看卷宗啊,可看著也不像是衙門的人,怎麼能看衙門的卷宗?”他們討論過了,查案的所謂公安局,興許就類似於衙門。




“還有那什麼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不知是做什麼用的?”




徐達摸了摸鬍子,“被稱為公訴人的女郎說,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緩刑兩年是什麼意思?”




他將詢問的目光投向刑部和大理寺的同僚,大家紛紛表示不懂。




朱元璋若有所思,“若說是停妻再娶,天幕只判關押一年,豈不是太輕了?”




朱標聽到姜海藍說“第一,……坦白……第二,……初犯偶犯……第三,……認罪認罰……”不由得有所猜測,“聽兩位娘子的意思,兩位犯人有可從寬處理的情節。”




按照大明律,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很難說,和入獄一年比起來,哪個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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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被告人說完最後陳述後,法官宣佈休庭。




法槌敲響之後,姜海藍挺直的脊背立即鬆了下來,往後靠在了椅子上。




這種當事人認罪認罰的案件,她在審查起訴階段就已經和承辦案件的檢察官進行了溝通,檢察官出具的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上提出一個比較合適的量刑,當事人表示認可並簽署。




只要後面不反悔,庭審基本上就是走流程。




這種案件基本沒有律師的發揮空間。




得是那種證據不太確鑿,法條有可辯論空間,當事人不願意認罪認罰的案件,才能看到檢察官和律師你來我往、唇槍舌劍。




活動了一下右手手指頭,姜海藍在腦海中打開了直播界面。




看著觀看人數顯示有幾億人,她不由得呆了呆。




忍不住數了一遍有幾個零後,姜海藍倒吸一口涼氣,幸好我剛剛把彈幕關掉了!




她低下頭,用右手捂住嘴,在腦海中說道:【那個,你們不會覺得無聊嗎?】




天幕之下觀看天幕的人們異常震驚:她在問他們嗎???




姜海藍清脆的聲音中帶上了一絲笑意,【大家好,我是姜海藍,一位生活在2023年的中國女律師。】




【我的系統和我說,你們是生活在星際位面的人,是我們的後輩,想要通過我的直播來看我們這個時候的人是怎樣工作、生活的。】




【我就先帶大家看一看我們這個時代的刑事案件庭審,】她眨眨眼睛,【不知道在你們的時代,是怎樣查案審案的,是否還是公檢法律一起呢?】




【呃,大家應該知道公檢法律吧?時代沒有快進到連公檢法律都已經消亡了吧?】




說到這裡,姜海藍莫名心虛。




如果星際位面離她太遠,法律體制已經變革,那人家不知道公檢法律是幹什麼的也有可能。




比如不特意去查,她也不知道一千年前兩千年前的朝堂上設了哪些官職。




她輕咳了聲,【要不我還是給大家解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