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這就尷尬了

  但他還是看了一眼蘇譽,支支吾吾道:“我、我一個讀書人,自該讀書科舉為主,以後可能沒多少時間寫這種東西了。”

  蘇譽笑了笑,坐下來。

  “這幾個故事我都看了一遍,覺得何小友寫得確實不錯。”

  “正好我也想到了一個不錯的故事,只是苦於自己沒有這樣的文筆。”

  “還想著今日來見見這位兄臺,看看能不能讓他代一下筆。”

  何洪達有些吃驚。

  “你也想寫這種故事?”

  還以為蘇譽要笑話自己,結果卻是同道中人。

  他頓時寬心了不少,甚至對蘇譽產生了一種同類相吸的親近感。

  “那是什麼樣的故事?你可以與我說說,我看看能不能寫出來。”

  蘇譽搖頭道:“我這個故事,是要給三味書屋的。”

  “不太合適直接說給你聽。”

  “這......”何洪達期盼地看向李三郎,“小李掌櫃不是說你們東家看上我寫的東西,想與我長期合作?”

  “我願意!”

  李三郎呵呵一笑。

  剛剛還扭扭捏捏地不敢承認,他們東家說了幾句話,就迫不及待地要答應和他們書屋長期合作了。

  “既如此,那我們要籤一個契約。”

  李三郎按照蘇譽教的,與何洪達說明了合作的流程。

  “我們書屋需要何公子代筆前,都會給你一個大概的故事脈絡。”

  “這些合作事項,都會以紙質的方式記錄下來,並且雙方簽字確認,以確保何公子能做到足夠的保密。”

  “至於何公子自己寫的東西,在與我們書屋合作期間內,賣給我們書屋之後,也不可以再私自賣給其他書屋。”

  “不知道你可願意?”

  意思就是,三味書屋要對他寫的東西進行買斷。

  不能一個故事同時賣給幾個書屋。

  而且若是三味書屋讓他寫的東西,還會另外籤一份契約。

  契約裡會有包括他們故事的主要內容。

  一旦發現何洪達拿著他們三味書屋的創意寫好去賣其他書屋的話,那這份契約就是他們對簿公堂的證據。

  何洪達就是一門腦子發熱寫的東西,想不到這裡面還有這麼多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