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傾傾 作品

第62章 買下江氏

“咳咳咳……都別這般看著我,這事是真的,這律法已經頒佈好些年了,我也只是才知道。”

以前村長還真不知道這事兒,也是去鎮上開會才知道大越朝還有這樣律法。

律法規定,但凡家裡有被虐待至死的人,那是要犯法的,是要吃牢飯的。

輕則吃牢飯,重則發配流放,永遠不得翻身。

村長趁此跟村民講解一番,村民聽得一愣一愣的。

自古自己生的子女,討回來的媳婦兒,那是想怎麼樣待都隨長輩來,不想現在不行了,上升到律法。

一旦觸犯律法,那就是很嚴重的事,要吃牢飯挨板子的,而平民百姓最怕的就是吃牢飯挨板子。

平民百姓天生對律法,不,對當官的有敬畏之心,說到告官之類,一般都會採取息事寧人。

平民見官,那是無事都能整出大事來,輕則破財,重則喪命。

一般老百姓哪有財來破,又惜命,自然而然的怕見官了。

果然,馬氏和蘇大栓聽了之後面面相覷。

還是馬氏道:“那也不能這麼便宜她,她要自賣自身也可以,但是沒有二十兩銀子,我們不能答應。”

眾人一聽說要二十兩,都唏噓不已,二十兩銀子都夠買幾個媳婦兒回來了,這馬氏張口就要二十兩,還真是獅子大開口,將林秋月當冤大頭來宰。

於是大家都看著林秋月,看她要不要拿二十兩銀子來買下江氏。

林秋月冷哼一聲:“你還真把我當成冤大頭啊,你們自己怕磋磨死嫂子,要我來花二十兩銀子買下來,你們想的還真美。”

她說完立即對村長道:“村長叔,要不這事我們還是報官吧,讓縣令大人來處置這事情,這不僅僅是簡單的家庭矛盾,已經上升到他們虐待江嫂子了。”

村長是知道林秋月跟縣令有關係的,只要她去報官,縣令大人還真的會出面管這事。

於是他點頭道:“可以,那叔馬上讓你大春哥去趟縣城報官。”

這樣也可行,打壓下這馬氏的氣焰,她都把青山村的風氣帶歪了,好多當婆婆的都學她。

長此以往,青山村的年青人還怎麼討媳婦兒,姑娘還怎麼嫁好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