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淡星L 作品

第56章 監察從事

 對於刪減版的密摺制度,靈帝果然很有興趣。

 靈帝說道:“先秦時有郡監一職,掌監察一郡政務,辯兒的想法比之郡監還要再進一步。辯兒可還想好此職之名?”

 “監察從事?”

 刺史屬官分為從事、假佐,靈帝挑不出毛病,只道:“你倒是直白……稍後你將之寫為奏書,正好明日要召集百官商討州牧一事,明日同去。”

 劉辯覺得,如果靈帝想要增加對郡這一級別的監控,應該可以做到推廣這件事的……吧?

 他試探著問靈帝:“父皇,此事恐怕會有許多大臣反對。”

 靈帝卻擺擺手:“到時你便清楚了。”

 劉辯原本還想給靈帝出個主意——可以先提出由宦官擔任,大臣們必然反對,之後再提出由士人擔任,阻力就不會那麼大了。

 不過既然靈帝已經有成算了,他索性就等著看吧。

 到時候實在不行,他就散播謠言說如果這事不能成,皇帝就準備派宦官去巡查郡國。

 回過神來,劉辯聽見靈帝迫不及待地又問:“辯兒之前說的如何替朝廷省錢,是何主意?”

 他遂答道:“說來,這還是我根據州牧想到的。宗正認為州牧可以避免太守盤剝百姓,亦可集合州郡力量鎮壓叛亂,我認為,想要達成宗正所說的目標,今之刺史只需加一項兵權便可。”

 “即在州郡生亂初期,刺史不需等待朝廷的批覆,即可募兵平叛,或可如邊郡領五千兵,並督各郡郡兵相助。之後朝廷無論如何處理,都不至於拖延最佳平叛的時機。”

 給刺史加兵權不是劉辯瞎想的,而是有先例的。

 內地的刺史最初沒有兵權,後來根據實際情況逐步發展成了由朝廷派出使者監軍,乃至於由刺史自行募兵出擊。

 尤以黃巾之亂時為甚,那時候,只要治下有黃巾的蹤跡,刺史就有權募兵。

 但這些的總前提是刺史獲得了朝廷的准許。而州牧,則和太守一樣,本就有平賊的職責,兵力不足可不得自行募兵嘛!需要告訴朝廷嗎?完全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