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金牌律師




“臨時換人,只是黃宏單方面做出的決定,蘇小姐並沒有違反合約的明確規定,她不肯陪酒並不能作為臨時換人的理由。”



“這336萬,非但不用賠,還得要求星藝傳媒解除封殺,讓蘇小姐恢復正常工作,否則星藝傳媒才是實際違約方。”



“這樣的話,在蘇小姐的合約到期前,她還能有幾部戲的收入,不至於失去生活保障。”



這,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



夏凝指著文件裡的內容,說道:“可是,這裡還有一條霸王條款。”



“若甲方(黃宏)認為乙方(蘇語冰)的工作能力不足,甲方可隨時提出解約並要求乙方進行賠償,這個要如何處理?”



李霖風笑道:“那就請甲方拿出明確的證據,證明乙方的工作能力哪裡不足啊!”



“法律講究的是主觀證物證詞,而不是黃宏覺得她怎麼樣就怎麼樣。”



“蘇小姐以往拍攝的歷史作品,足以證明她的業務水平是非常出色的,這項所謂的霸王條款對她是不起作用的。”



聞言,夏凝總算露出了一絲笑容:“不愧是你,這3000萬年薪,還真不是白拿的。”



李霖風謙虛地笑了笑:“夏總過獎了,我的話還沒說完。”



夏凝怔了怔:“你還有後手啊?”



“嗯,現有的資料顯示......”



“黃宏對他旗下藝人的管理方式,存在嚴重違背道德公序的行為。”



“我們有足夠的理由提出懷疑,黃宏涉嫌敲詐勒索多名藝人,強迫藝人通過性交易為他賺取灰色收入,並且還有偷稅漏稅的嫌疑。”



李霖風的語氣雲淡風輕,舉起茶杯輕輕呷了一口:“娛樂圈,本就是偷稅漏稅的重災區......”



“即便沒有明確的證據,但只要懷疑的理由足夠,就可以申請啟動審查程序。”



“這樣做等同魚死網破,而對方的法務團隊也不是吃素的,大概率會採用對等手段報復優夢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