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笙晚晚 作品

第50章 有人剛給我發了離婚協議

 “你可以把狗抱走,但是明天下午必須完好無損地抱回來。”尹正東說到。

 言下之意:你明天下午必須回來!

 “真的嗎?可以。”沈明月特別開心,她又想起了什麼,“另外,你得再給我轉幾個錢,我怕明天要花一些。我不多要,一千就夠。”

 “給你五千。”

 沈明月沒繼續和他掰扯,去收拾了自己的東西,然後,把“逗逗”的提籃拿過來,拎著走了,不多時,尹正東的五千塊錢便到了。

 去那套房子的路上,沈明月一直在想:“逗逗”還需要哪些東西,出去的話,它必須得有一個太空艙,另外,得有一根牽引繩,還需要一些狗糧。

 想到這些,沈明月便下單了,因為不知道過幾天她還在不在尹正東家裡,所以,她的地址寫的是公司。

 到了芝瀾名仕以後,方阿姨看到沈明月抱著一隻小狗來了,笑著說道,“我聽你爸說,你從小就喜歡狗,是不是?以後你和你老公要是有事,就把小狗放到家裡來,阿姨給你養著。”

 “謝謝方阿姨。”沈明月蹲在客廳裡,手撫摸著“逗逗”。

 沈鵬看到這隻小狗,就忍不住想起好多年前,沈明月的那隻博美葬身火海,她哭了好多好多天。

 他忍不住嘆了一口氣。

 “怎麼了?爸爸?因為明天要打官司的事兒嗎?”沈明月說道。

 沈鵬不想讓女兒知道,他在想沈明月之前的那隻狗,便說,“是啊。”

 沈明月便寬慰爸爸,“放心吧,汪律師很厲害的。而且,那套房子本來也不是我們的,輸了也沒關係。”

 “可是,輸了的話,我和你爸爸要住哪啊?”方阿姨憂心忡忡地說道,“這套房這麼大這麼好,你老公肯定還有別的用處的。”

 沈明月便不發言了,現在她還在和尹正東鬧離婚,萬一官司輸了,那爸爸和方阿姨豈不是要露宿街頭?

 但明天的事情,明天再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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