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1 章 太安

 《神仙志》有機會搬上戲臺對謝蘭而言算是意外之喜,哪怕此事最終不成也不打緊,每個月入賬的分紅已令她心滿意足。

 即便這個數額不可能長久不變維持下去,遲早會因為市面上出現盜版或抄襲仿作而下降,又因市場飽和的緣故而漸趨於無。

 賺了這麼大一筆錢,且下個月、下下個月……還有後續收入,謝蘭欣喜之餘,亦覺這筆銀錢拿著頗為燙手,心下遂有了計較。

 如今家中並未分家,三房收入所得除了留下一部分用作日常開支,大都要上交公中,統一支配。

 而存起來的銀錢支出往往都是一家人商量的結果。譬如謝拾一路讀書的花銷,謝梅出嫁的嫁妝,以及謝記食滷包括店面租金在內的成本,這些都是由公中出的。

 問題來了,既然一家子賺的銀錢都得上交公中統一支配,謝蘭的稿酬又豈能例外?

 當初《驚鴻記》被買斷,只賺了一百文,謝蘭留在自己手中日常花用也就罷了。如今《神仙志》的收入卻不是一筆小數目,全部充作謝蘭自己的私房未免不合適。

 猶豫再三,謝蘭選擇了向家裡攤牌。老徐氏等人這才知道,自家孫女/閨女/侄女居然偷偷瞞著他們寫賺了一大筆。

 劉氏作為親孃,對閨女的不信任很是鬱悶:“你也不早說,我還能攔著你不成?”

 “……那可未必。”

 謝蘭悄悄嘀咕了一句。

 當初劉氏為大姐謝梅選婿時不就不肯相信當事人的眼光,反而大搞迷信?她可不認為她這個小女兒L在親孃這裡能享受到有別於大姐的待遇——劉氏疼愛女兒L不假,但她打心眼裡就不相信兩個女兒L的能力,在她看來,只要給兩個女兒L都挑個好婆家,將來靠兄弟和丈夫就行了。若是得知她想寫,恐怕只會被劉氏斥責為胡鬧罷?

 當然了,有小堂弟出面背書,或許能說服她娘同意。不過謝蘭實在不想如此。就像當初大姐的婚事一樣,將小堂弟牽扯進來替她說服她娘,未嘗不是讓其替她擔責,倒不如從一開始就別讓家裡人知道此事。若非如今進賬太多,謝蘭不願繼續白吃白喝,同樣想為家中出一份力,她也不會選擇攤牌。

 劉氏沒聽清女兒L刻意壓低的聲音,扯著嗓門叫道:“你嘀嘀咕咕什麼呢?”

 “沒什麼。”謝蘭回過神,隨口說了句,“我當時不是擔心自己寫的不好嫌丟人嗎?這不如今賺了大錢就告訴你們了。”

 說到賺了大錢,劉氏果然被轉移注意力,笑得見牙不見眼:“乖乖,才兩個月就賺了七兩,這印的是話本子還是銀票?早知寫話本這般賺錢,你老子娘也寫一寫。咱們一家人可是都跟著識過字的。”

 一直沒吭聲的謝木見自家媳婦越說越離譜,都開始暢想全家靠寫話本賺錢的劇本,連忙一盆冷水給她澆到頭上:“賺錢要是這麼容易,寫話本的都該發了。你是識字沒錯,可你有蘭姐兒L那個腦子嗎?”

 劉氏這才打消了念頭。

 不過免不了又對女兒L一頓誇,誇完又例行開始誇自家來歷不凡的侄子:“要不怎麼說還是拾哥兒L聰明有遠見呢?當初非壓著咱們全家讀書識字,這讀書識字的好處不就來了?”她越說越是激動,手舞足蹈起來,“當年你們姐倆在院子裡寫字時,是沒看見外頭那些人,都嘲笑咱老謝家錢多了沒處花,在女兒L身上浪費紙墨呢!”()

 謝蘭也記起了這一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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