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克絲的救贖 作品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章 合作

 其實,如果是黑心商人的話,大可以將已經做好的東西拿出去賣。

 畢竟這種不如口的產品,不會對身體造成什麼負面影響,充其量就是使用過一兩次發現沒有效果以後,消費者不願意再買單。

 但是市場那麼大,完全可以換一個名字,換一種包裝再繼續賣嘛。

 華國的有錢人很多,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根本不怕沒錢賺。

 但楊老闆的姐夫自詡自己是一個有良心的商人,所以他不想賺這種虧心錢。

 “我知道你和食品廠的合作,你提供配方和製作方法,他們給你淨利潤的一成。只要你願意跟我姐夫合作,他願意給你淨利潤的兩成!”

 相當於賺一百塊錢,徐婉寧就能拿到二十塊錢,這個利潤不可謂不大。

 但徐婉寧卻不想繼續這樣的合作。

 “我不想分成,如果要合作的話,咱們就一勞永逸,他出一筆錢,將我的配方買斷。如果可以的話,咱們就談進一步的合作,如果不行,那就到此為止。”

 楊老闆不明白,為什麼徐婉寧要拒絕明顯對她有利的條件呢?

 要知道,他姐夫的工廠生產的產品,大部分都是出口海外的,賺的錢可比製鞋廠多太多了。

 而且只要這個生意一直做著,她就能一直分錢。

 比起一錘子買賣,這樣不是更划算嗎?

 “徐老闆,我能問問,為什麼嗎?”

 “原因很簡單,因為你們在羊城,而我在京市,我不可能時常去羊城。”

 而楊老闆姐夫的工廠和利民食品廠,也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前者是私人的,相當於沒有任何牽制,如果對方一旦不想跟徐婉寧合作了,有各種藉口結束合作。

 而且在合作過程中,徐婉寧因為不能時常去實地考察,所以也就不知道他們會將產品做成什麼樣兒的。

 但是利民食品廠是國有企業,有整個國家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