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克絲的救贖 作品

第七百三十四章 三個禮物





“天哪,這條裙子也太好看了吧。”湯婷眼冒星光,巴不得立刻穿在自己身上轉兩個圈。




“但是這個裙子的設計過於繁瑣,好像不適合日常穿。”




“對,這是禮服裙。外國人比較喜歡舉辦一些派對,禮服裙就是在派對上穿的。”




而徐婉寧手中的這件禮服裙,屬於格外好看的那一種。




不說層層疊疊的設計,單單是裙子上的碎鑽,就足夠抓人眼球。




浮誇但又出奇的和諧。




還有高跟鞋。




不同於現在華國市面上流行的粗跟鞋,這雙鞋是細高跟。




但跟高只有五六釐米的樣子,是小貓跟。




還有手拿包,上面也鑲滿了鑽石。




徐婉寧可以想象到,穿上這套裙子,再搭配上高跟鞋和手拿包,會有多好看。




雖然這不是她平時喜歡的風格,但哪個女人不愛美呢?




饒是在後世見過不少美麗衣裙的徐婉寧,也被深深地吸引住了目光。




古著之所以盛行,是因為這個年代的東西,獨一無二,美到令人窒息。




“婉寧,這件裙子很貴吧?這雙鞋子看起來也不便宜。”




徐婉寧搖頭:“具體價格不知道,但確實不會太便宜。”




“如果我能穿上這樣美的裙子,再搭配上這樣的高跟鞋,該有多好看。”




至於手拿包,則被湯婷直接忽略了。




這個手拿包小巧精緻,固然好看,但就是因為太過精緻的緣故,容量太小,不適用,僅僅只是起到了一個裝飾的作用。




反而顯得有些累贅。




湯婷的話,讓徐婉寧的心裡升起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這個年代的衣服確實單調,稍微有一點點花色的,都會受到極力追捧。




尤其是那個年代過來的人,受夠了灰黑藍這幾種霧濛濛的顏色,都巴不得將鮮豔的顏色穿在身上。




所以,林母根據她的設計做出來的那幾件衣服,還有用她從空間裡拿出來的布料做出來的頭花,才會那麼受歡迎。




如果,她開一家服裝廠,製作一些款式新穎的衣服賣出去,應該能大賺一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