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神棍老爹捲成首輔 作品

第144章 意想不到的神隊友


  這種題目,若是隻會寫八股文的學生,不一定答得上來。

  好在,晏珣的律例表判也學得不錯。

  他朗聲答道:“強姦之真偽辨析:有其初原屬和姦,迨事發變羞……”

  翻譯一下,就是說有幾種情形要辨析:

  原本是通姦,事發後女方羞惱告強姦;

  女方爭寵、因愛生恨,告男方強姦;

  丈夫讓妻子賣身,因為姦夫沒錢了還來糾纏,就告強姦;

  有為了報仇雪恨,苦於理屈詞窮,不能確保勝訴,就買通婦人誣告,令對方無從辯解。

  晏珣總結:“……此等詐妄之情,難以枚舉。故《律法須知》中說,姦情最易誣告捏造,對強姦案審查的具體要求……”

  好傢伙,又讓他裝到了。

  一般刑名師爺,才會研究這些司法解釋。

  不禁讓人懷疑,晏鶴年帶著兒子離鄉這些年去幹了什麼?

  知府回過神,擺擺手:“你接著說……”

  晏珣答道:“一,需要詳細查口供虛實,觀察原被告說話時,是否義憤激動迫切;二,詳細觀察被告是否兇悍,有無沮喪;三,提訊親友鄰里佐證,原被告素來品行……”

  這一條條的,足足有十幾條,這是在教知府審案啊!

  要不是場合不對,安教授都想笑出聲,這是晏珣的專屬考場了!

  不愧是案首!

  “若不審辨查核,分析清楚,則淫婦冒認貞潔、烈女徒死溝壑矣。”晏珣朗聲說,“學生問心無愧,請大人細查、詳查!”

  知府聽晏珣說得頭頭是道,徹底放心。

  能經得起細查詳查,那就是真的沒犯事。

  這件事就有意思了……

  在鄉試報名前的節骨眼生事,不是針對晏珣一個人啊!

  安如景也想到這點,嚴肅地說:“此婦人誹謗秀才,請大人明察其素日品行。”

  晏珣長篇大論掉書袋,薛氏聽不懂,但“淫婦”二字是懂的。

  她在地上打滾:“大人,他們誹謗我啊!我不活了!不活了啊!”

  一時難以查清真相,知府就想命雙方退下,待明日提雙方街坊鄰里,互相佐證人品再判。

  可是薛氏不肯,哭著說:“若走出官府的門,他們一定會打死我……我願意改告和姦,只要打他八十大板!不論強不強,奸總是實事,我懷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