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火要火 作品

第304 章 二十九年

  門衛年紀有五十多歲,經過他那張嘴的加工,感覺二十九年前的那事就像我親眼見過似的。

  二十九年的春末夏初,和現在季節差不多,那時候正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初,計劃生育查的正嚴的時候,只要是大肚子的孕婦,不是懷的一胎,都會拉進醫院強行打掉,超生的罰,傾家蕩產的罰。

  很多孕婦想要生下來,就躲山溝溝或者跑到其他地方,超生的就抱給親戚暫時代養。

  “姑娘,你沒經歷過那個時代,根本不懂……太他媽血腥了,我媳婦兒懷了六個多月,孩子都成型了!硬生生拉去醫院墮了,我捧著那個小血盆,看著他斷了的小胳膊小腿……嗐……第一次感覺到人啊,有時候連畜生都不如……”門衛長嘆一聲,想摸兜找煙,看了看我的肚子,動作頓住了。

  我現在最聽不得關於傷害孩子的話題,眼淚很快洇出來,我開了包紙巾,繼續聽門衛講。

  “其實死那樓裡的女的,王淑芬,根本不是什麼姦殺……”門衛歪頭看了看小警察,“警察同志,二十九年前你還沒出生呢吧,這案子和你沒關係,我就當個故事講講,你們就隨便聽聽,別把我給逮了。”

  小警察笑了笑:“你說,下班時間我也是小老百姓了。”

  門衛得嘞了一聲,繼續講:“那時候王淑芬懷了七八月份大的孩子,計協找上門核對情況,說她已經有兩個孩子了,肚子裡那個必須打了。”

  “那兩個孩子其實是王淑芬和他前夫的,離婚後孩子歸男方,誰他媽知道計協怎麼把這筆賬算人王淑芬頭上,先是罰超生款,又逼人家說出孩子父親是誰,最後拉去醫院墮胎,墮胎回來當天,大出血死家裡了,上邊怕追究責任,弄了個姦殺的假新聞。”

  “什麼死法不行,非弄個姦殺,多糟踐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