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是水果 作品

第2107章 機上

三個月以前,蒙學棟來到明珠,用手裡面86%的投資公司的股份加上賬面上的一千萬資金,置換了趙長安手裡面3%的白堊紀的股份。

這筆買賣猛一看蒙學棟似乎很虧,然而他卻明白自己至少賺了幾千萬的便宜。

不過這個便宜在趙長安看來,用來購買十一個金融領域的年輕精英,也絕對是物有所值,所以可以說成誰也不佔便宜的等價交換。

為了表示誠意,在蒙學棟離開明珠回港島的時候,趙長安又給了他一千萬,作為公司的注入資金。

而且這些資金不算折股,算是完全不成文的贈送,這樣就不會攤薄他們十一個人手裡面的股份。

本來事情是向著皆大歡喜的方向走,結果這十一人裡面有兩個已經在港島獲得了一流大公司職務的拒絕去哥譚市,而另外一個原本嘴上說的是申請福特漢姆大學加貝利商學院的研究生,結果跑到了哈佛。

這對趙長安和蒙學棟來說,都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因為之所以白給他們1%的股份,就是希望用這種方式來留下他們,一起奮鬥。

怎麼可能讓他們什麼都不付出的白坐轎子,這樣的話對於其他的合作者也不公平。

尤其是蒙學棟最生氣,因為之前他們已經說好了一起去哥譚市,如果因為工作學業也可以推遲,但是必須立刻申請留學或者辭職。

而不是更加努力的工作,拒不辭職,或者說申請福特漢姆大學加貝利商學院的研究生,結果跑到了哈佛。

最終蒙學棟下了最後通牒,念在朋友一場,除了之前給他們的分紅和換股的錢不算,他們每人再拿三十萬(rb)走人(用公司上面的賬目資金回贖),不然他就從新註冊一家公司,把這個殼扔了不要了。

那樣的話他們即使是費力去打官司,也只能主張賬面上的一千萬,贏了每人最多也就是十萬塊錢。

而且蒙學棟完全可以以公司搬遷到哥譚市,用了大量的資金,把這一千萬洗完,一分錢他們都拿不到。

這3%的股份,趙長安和蒙學棟都沒有要,而是分給了其餘七個合作者。

這樣他們七個每人持股數量是1.4%-1.5%(拈鬮),蒙學棟還是4%,趙長安86%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