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的書 作品
33-立場和偏向
“道理是沒有用處的東西,”羅摩微笑道,“我喜歡講道理,但我並不覺得道理能夠起到任何作用。”
“嗯,您去過喀萬驛麼?”
他並不期待納西妲的回答,反而自顧自地說道:“我和您講這樣一個交易流程。”
“通常我們需要找到一個雨林人,將收益的一部分許諾交給對方,讓對方代為出售。”
“因為如果我們直接出面,收益可能直接就會被對方砍掉一半。”
做生意就是這樣,他們知道你好欺負,那就不必指望他們會手下留情。
素昧平生,做了也不會付出代價,只會帶來更高收益的行為,羅摩自己都想不出來這些生意人憑什麼不這麼做。
“通常來說,在對外交流方面的任何弱勢,包括談判包括生意,這些問題的答案有且僅有一個,你的國家很弱小。”
“弱小是最大的原罪,”羅摩神色平靜,“很多時候我其實不願意喝罵那些雨林商人和【三十人團】的不講道理。”
“我不能指望陌生人總是滿懷熱誠和友善,他們的友善是珍惜商品,反而冷漠才是常態。”
“我的故鄉如此弱小,淪落到今天這個境地,我雖然悲傷卻也認可弱小就應該被欺壓的道理。”
這並不是簡單的老闆和員工。
員工付出了努力,但老闆拒絕按照契約支付籌碼,而是直接扣押了一半的工資,這你不能說員工的貧窮是因為他不努力。
這是沒有道理的。
出現了問題的第一時間,人確實應該考慮自己是否做錯了什麼,但也確實沒必要什麼問題都從自己身上尋找原因。
就好像“他為什麼只欺負你不欺負別人,你要反思自己”這種勾八話,這是很沒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