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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不就是你殺的嗎

後來劉紅找謝斯說的那些事,每一件,萬嫻全都知道。




而每當謝斯告訴她一件事時,她總會及時再打錢過來,讓他看到自己能得到的利益。




王阿姨之所以到蘇雅家裡當保姆,也是萬嫻和謝斯推動的,他們需要知道蘇雅和萬良志的動向,比如那個小三是不是懷孕了,他們好早做打算。




謝斯會讓王阿姨每天都講講工作上的事,也因此才會知道裴浪去買刀的事:王阿姨抱怨那天中午正要切菜,刀卻突然斷了,還劃傷了手,所以裴浪馬上去買了把刀以免耽誤做飯。




兩個多月前,始終沒再親自露面的劉紅找到了謝斯,提出跟他做個親子鑑定,好百分百確認身份。




畢竟他哥哥早就死了,她根本沒機會確認。




萬嫻也因此找到靈感,跟耿凡哭訴“自己不是親生的”這件事,想借對方的手除掉父母。




但隨後,因為結果出來,證明謝斯的確是劉紅親生兒子,對方就將泥人一事告訴了他。




於是兩人將計就計立刻改變了計劃,耿凡那邊自然就用不上了。




——所以,可以確定耿凡沒有殺人嫌疑了。




關厭心想,易長樂要是聽到這個就能徹底放心了吧。




“後來的事情,就很簡單了。”




謝斯不敢再有隱瞞,重新把完整的故事講了一遍。




萬嫻之所以跟著萬良志去山村,不是為了查線索,而是確保劉紅的計劃不出意外,同時與那個老人達成新的交易。




如果萬良志選擇了資助其他孩子,她就會以自己的名義加上“小光”,反正就是不論如何都要讓泥人到他手裡。




泥人到手之後,用“小光”身體的老人與萬良志交換,再在萬嫻的幫助下完成股份的變賣——這部分對老人來說很困難,沒有懂行的人怎麼可能辦到呢?




而萬嫻雖然才十七歲,卻很早就開始為了成為合格的接班人而努力學習相關知識,當然很清楚該怎麼操作,也知道哪些人有這麼強大的購買力。




劉紅則被耿凡分走了注意力,萬嫻利用他去勾引劉紅,把對方迷得神魂顛倒,好些天都沒回家。




她對耿凡說的是,需要他收集劉紅出軌的證據,拿捏對方的把柄,威脅劉紅隱瞞親子鑑定結果。




耿凡一直賣力幫忙,還很可笑地以為,完成這件事後自己還能娶到萬嫻。




至於真正的萬良志,他用小光的身體逃出精神病院,首先想的是回自己家證明身份或者拿到泥人。




但他好不容易混進別墅區,卻又進不去家門,還被管家打了屁股帶到保安室。




他只能跑走,然後,就只能在那附近蹲守,直到看見了自己的女兒萬嫻。




因為躲避了兩三天,他連一口飯都沒吃上,還只能喝公共衛生間裡的水,再加上是個小孩身體,看起來簡直落魄得可怕。




他極力向萬嫻證明自己的身份,她也裝作驚訝的樣子相信了,其實心裡卻在譏笑,還對謝斯說過:“我看到他那副痛哭流涕求我幫他的樣子,心裡可真是痛快啊。”




不過,只要人活著就有意外,萬一真的有人信了他的話呢?




萬嫻本來就打算去找他,沒想到他自己冒出來了。




於是她順勢說可以帶他回去,但是現在這個樣子不合適,別人看她帶個小孩回去會傳謠言的。




萬良志已經求助無門了,當然是她說什麼就是什麼。




她把人安排在小賓館,自己回去拿泥人,又找了個傻子流浪漢,照著老人教她的方法,把萬良志換進了流浪漢的身體裡。




因為,如果有名有姓的小孩死了,很容易在網上傳播起來引起關注,可流浪漢就不一樣了。




誰看見網絡上報道過哪兒哪兒又死了一個身份不明的流浪漢呢?難道是他們永遠不會死嗎——從來沒人在意罷了。




萬嫻的想法是,把變成流浪漢的萬良志騙到河邊推下去溺亡。




可是,萬良志畢竟在商場摸爬打滾這麼多年,也不是個蠢貨。他敏銳地發現了她的計劃,並且假裝配合,卻找到機會帶著泥人逃走了。




然後就是他用流浪漢的身體出現在蘇雅家別墅外面,翻找東西並使用了王阿姨的身體。




關厭聽到這裡,說:“可這麼說起來,這具身體當時也已經使用了兩次,你知道嗎,一具身體只能承受三次交換。”




謝斯愣了下,隨即臉色大變:“只能三次?!那我……你為什麼不早說!!!我現在怎麼辦?怎麼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