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宇張桂芳 作品

一百五十二 惡有惡報

  僅僅不到六天,就花了三百多塊錢,每天最少要花五十多。

  這是一種什麼概念?

  這時候國營飯店一道菜一般都是在四、五毛左右,很少有一塊錢的菜。

  10塊錢都能夠整出來一桌宴席了,還是那種中檔以上的標準,雞鴨魚肉全齊,滿滿一桌子的那種。

  就算是他一日三餐請老爺子一家人去吃國營飯店,每次去都點一桌子菜,就這不到六天的時間也花不了三百。

  可想而知這裡面的貓膩兒了!

  關鍵是老爺子在外面絲毫沒有透露過對方給錢的事情。

  直到現在,他附近的許多鄰居,提起這件事情的時候,還都說老爺子仗義,將故友兒子接到家裡照顧,那麼困難的時候,一日三餐也沒委屈了對方。

  與老爺子一家做事地道好名聲相比的就是那位故友兒子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到最後啥也沒留下,拍拍屁股就走了,沒臉沒皮的壞名聲。

  在某些人口中,那位故友兒子甚至還被冠以了白眼狼的名頭。

  幸好那位故交已經死了,不然得知兒子被這麼算計,恐怕會被氣到吐血。

  聽完這個,一家人面面相覷,實在是不知道該說啥好了。

  人能不要臉到這種地步也算是絕了!

  只是也許老天爺都看不慣他這種人,所以才那麼快就收走了他的命。

  速度快到他根本來不及把收音機裡面藏著錢的事情交代給兩個兒子。

  老爺子恐怕也沒有想到,他剛走沒兩天,兩個兒子就給他上演了一場分家大戲。

  小兒子落敗,滿身狼狽的被趕出家。

  為了換取上d桌的錢,隨意的將收音機給賣到了廢品收購站。

  就這麼著,那臺收音機陰差陽錯的落在張宇手上,然後被他發現了裡面的錢。

  也是活該,老爺子算計一輩子,兩個兒子卻反目成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