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宇張桂芳 作品

二百八十七 福?禍?


  要說誰更恨拿走皮包的人,他才是那個最恨的。

  那個皮包裡面裝著的,可是他這麼多年黑吃黑,挖老大的牆角,謊報價格等等,一點一滴的積攢起來的。

  這下子全沒了。張宇

  而且對於他來說最重要的並不是皮包,反而是那件衣服。

  更準確的說,是縫在衣服裡的賬本。

  那本賬本可不能讓外人看到,要是讓外人給找到了,他就真的完了。

  賬本里面是他偷著記錄的老大每次交易的信息。

  本來想著給自己留一個後手,防止老大過河拆橋,說不定等到他不幹這一行的時候,還能憑藉這個賬本,從老大手裡面挖出來一筆錢呢。

  這本萬一落到老大的手裡,他就死定了。

  他寧願賬本落到警察手裡,也不願意賬本落到老大手裡。

  不行,京城不能待了,他要趕緊想辦法熘了。

  至於他上面的老大,這馬上都大難臨頭了,誰還管他呀!

  再說,他上面的老大出事兒更好,出事兒了,就沒有人能再拿捏著他的把柄威脅他了。

  他還在其他幾個地方藏了錢財,也知道他上面老大的一處藏寶地。

  等他找到了這些錢財,帶著這些錢財,從此就能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了。

  這不比跟著別人豁出性命在黑市上冒險來的好?

  有了那些錢,他後半輩子就能過上好日子。

  等他帶著那些錢去了對岸,買上幾套房子,取上兩三個老婆,那種日子豈不是美滋滋。.m

  領頭的人想的都快流口水了,但是現實卻是他得趕緊帶著另外兩個人跑路。

  就在三人奮力跑路的時候,張宇把那件衣服拿到手裡。

  翻了一下衣服的兜,從裡面發現了一些零錢和兩支筆。

  就在他以為就這麼多東西的時候,隨手把衣服甩了甩。

  這一甩就發現不對勁了。

  衣服的重量不對。

  雖然這個年代的衣服與後世的要重一些,但也不可能那麼重。

  張宇摸著下巴,仔細打量著這件衣服。

  雖然沒有補丁,但是已經被洗的完全掉色了。

  看皮包裡的那些“大黃魚”就知道主人一定有一些本事,雖然不清楚這個本事是什麼方面的,但是最起碼不會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