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青染 作品

家產繼承(一)

 堂嬸解釋道:“這丫頭是我院子裡修剪花枝的下人,偷了我的首飾出去變賣,被吳媽媽抓了個正著。”

 “抬起頭來。”庭淵看著跪在地上的姑娘,讓對方抬頭。

 姑娘抬起頭,好好一張臉已經被打得又紅又腫,兩眼淚汪汪,嘴裡被塞著粗布,飽含委屈,一個勁地朝著庭淵搖頭。

 “你可是有話說?”庭淵問她。

 姑娘用力點頭。

 庭淵:“把布取下來,讓我聽聽她要說什麼。”

 堂嬸立刻說話:“不用了吧,我正準備報官。”

 庭淵看向堂嬸:“既然要報官,為何把她打成這樣,我朝律法,不可動用私刑。嬸嬸目中還有沒有王法了?”

 從前的“庭淵”都不走出自己的院子,更別說管家裡的事情,如今遇到這樣的事情,不僅問了,還大有要管上一管的架勢。

 一向沒太看重他的堂嬸有些詫異,可她畢竟代為管家多年,該有的魄力還是有的:“淵兒這話說得,不過就是家裡管事的婆子們見她不肯招,一時情急動了手,怎麼還和私刑扯上關係了,以後這話莫要再說,免得禍從口出。”

 庭淵沒理堂嬸,朝身邊喊道:“平安,去,把布拿下來。”

 “是,公子。”

 平安三兩步便下了臺階,去掉姑娘嘴裡的布。

 下一秒姑娘往平安身邊湊,眼裡看的卻是庭淵,“公子救命。”

 “發生了什麼事,你且一五一十說出來。”

 庭淵抬腳下了臺階,來到院中。

 周邊圍著七八個人,都是堂嬸的人,庭淵絲毫不懼。

 庭淵看著眼前這個姑娘,似有莫大冤屈。

 堂嬸的眼神死死地盯著姑娘,若是眼神能殺人,此刻這姑娘怕是已經死了百八十次。

 從前的“庭淵”是怎樣的一個人,與現在的庭淵沒有太大的關係,他自有一套自己的行事標準,也與他多年來工作在刑偵一線有關,遇事必然要追根溯源查清真相,即便是想改,刻在骨子裡的東西也很難短時間內改正。

 堂嬸明顯察覺庭淵不同以往,心中便更是擔心。

 她必然不能讓庭淵追查下去,說道:“淵兒,這丫頭是我院裡的人,有什麼也該是我來查。”

 堂嬸百般阻攔,庭淵就更覺得其中有問題,這姑娘十有八九就是冤枉的。

 臉色一沉,回頭看著堂嬸:“嬸嬸這話說的,我是這宅子的主人,發生在我宅子的事情,難道我不能過問?還是嬸嬸覺得我沒資格?”

 他作為宅子的主人都沒資格管,誰有資格管?

 堂嬸一聽這話,趕忙擺手:“你這是哪裡話,嬸嬸是擔心你的身體吃不消,你這落水才醒沒幾天,身體正是虛弱的時候。”

 “多謝嬸嬸擔心,這點力氣我還是有的。”庭淵朝那姑娘說,“你有什麼想說的,只管說出來,是非對錯我自有定論。”

 “多謝公子。”

 隨後姑娘開始講述事情的原委:“我叫杏兒,去年入府,在林嬸孃的院子裡照料花草,前兩日我娘病了,和管事媽媽請假回家照顧,今日回來,剛進房間便被媽媽們抓住,說我偷了嬸孃的首飾。”

 庭淵詢問堂嬸,“可屬實?”

 不知為何,堂嬸被庭淵一眼看得心怵,眼神就好像縣令審案的眼神一樣犀利威嚴,她點頭。

 庭淵:“你接著說。”

 杏兒的眼淚如斷了線的珍珠,就沒停過,“他們搜了我所有的東西,並沒有找到嬸孃的首飾,於是吳媽媽便掌摑了我,讓我簽下認罪書,我不肯籤,他們就繼續打我。”

 庭淵看向吳媽媽,“認罪書呢?”

 平安走到吳媽媽跟前,伸手。

 吳媽媽看向林嬸孃,見林嬸孃沒有任何表示,不肯交出來。

 庭淵道:“不交也行,平安,去報官,就說有人私自用刑,讓縣令大人做主。”

 吳媽媽一聽要報官,立馬乖乖地從袖子裡取出認罪書。

 平安接過轉交給庭淵。

 庭淵從頭到尾把認罪書看了一遍,隨後收好,問:“吳媽媽可曾從杏兒的房中搜到嬸嬸的首飾?”

 吳媽媽:“是沒搜到,但她娘病得也太巧了,說不定她早就拿出去變賣了給她娘治病。”

 “有道理。”庭淵看向堂嬸:“嬸嬸丟了價值多少的首飾?”

 堂嬸道:“總價二兩銀子。”

 按照這個地方的錢幣價值,二兩銀子幾乎是杏兒半年的工錢。

 庭淵:“若是按你們說的,真是杏兒偷了首飾,急需用錢必然要變賣首飾,讓人去典當鋪子問問老闆有沒有收到嬸嬸的首飾便能知道,在事情還沒有水落石出之前,便想著屈打成招讓人簽下這認罪書,怕不是偷東西的另有其人。”

 吳媽媽道:“能進入嬸孃屋裡的人只有嬸孃院裡的人,只有她離開過,不是她還能是誰?”

 “既然如此,那就把所有能夠進入嬸嬸屋裡的人都叫過來,一一問話。”

 堂嬸:“不用這麼興師動眾吧。”

 到此庭淵已經能夠確定,杏兒沒有偷東西,肯定是另有原因,想要栽贓給杏兒,然後把她趕出去。

 庭淵:“事關一個人的聲譽清白,即便是掘地三尺也是應該的。”

 在這個名譽最為重要的地方,若今日杏兒認下這件事,往後便沒有人敢收她做工。

 庭淵不知道自己能在這裡待多久,但他不想在自己眼皮底下有這種事情發生,能幫一個也算一個。

 他質問吳媽媽:“你還愣著幹什麼,怎麼?我說話不管用?”

 吳媽媽趕緊動身去喊人。

 庭淵:“平安,你跟著吳媽媽一起,幫一幫吳媽媽。”

 平安趕緊跟上去。

 堂嬸在一旁觀察庭淵,今日庭淵一系列反常的舉動,讓她覺得很不對勁。

 庭淵在警校成績優異,反偵察能力數一數二,自然能夠察覺到堂嬸的視線,笑著問:“嬸嬸這麼看著我做什麼?”

 堂嬸道:“往日裡你可不願意管這些事。”

 庭淵:“從前是我玩心大,落了一次水,險些沒了命,方才醒悟,日子不能過得稀裡糊塗,家裡的事情還得早日接手,若不然,等過幾個月滿了十八,接管大權,管不好家還得給叔叔嬸嬸添麻煩。”

 堂嬸聽他這麼說,面上不動聲色,心裡卻另有盤算。

 庭淵:“嬸嬸以為呢?”

 堂嬸:“你說的對。”

 庭淵笑得那叫一個溫和。

 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就知道了,要是“庭淵”落水真的沒問題,叔叔嬸嬸真的不圖謀“庭淵”的家產,那他順手接管庭淵的家產,也是合情合理。

 若是落水不簡單,叔叔嬸嬸必然有所行動,到時候讓他們受到應有的懲罰,也算是給“庭淵”報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