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定諤的虎 作品

第656章 哪條猛龍要過江?

  有的是自己服用……他們認為,這種丹丸吃了可以“刀槍不入”,在被官府抓住時,能幫他們熬住大刑。

  有的則是拿來賣錢。

  他們宣稱,這種丹丸能夠治療肺癆。

  還有的將丹丸賣給尼姑和未出閣的女子,用以打胎去私孕。

  那兩個人販子供認,單是揚州府境內,從事兒童販賣的船隻,就高達七十餘號之多!

  眾人毛骨悚然,一陣陣心驚肉跳,隨即無不咬牙切齒。

  這哪裡還算是人?

  稱之為牲畜,完全是在汙辱牲畜。

  “這些人販子,個個都該活剮!”

  “揚州府的官員,也都個個該殺!”

  王承恩以拳頭猛地砸在桌子上,恨聲說道。

  史可法這次沒有抬槓,對王承恩的話深以為然。

  不僅是大明,以往的歷朝歷代,從來不會跟後世那樣,爭議“人販子該不該處死”這個問題。

  這根本就不是什麼問題。

  拐賣孩童,不僅違背天地之性,而且會讓人破家。

  在封建王朝,破家再往前一步,就是滅國。

  哪個皇帝敢拿這種事開玩笑?

  從漢朝起,對人販子的懲處,一直都是比照酷刑的最高上限。

  漢朝,磔刑。

  唐朝,絞刑。

  元朝,殺無赦。

  大明,首犯凌遲處死,從犯杖100、流放,子孫後代永世都要居住在流放地。

  地方官府若是不作為,按照從犯來對待。

  團圓會如此猖獗,把揚州的官員拉出來排隊斬首,都不會有人說個‘不’字。

  幾百年過去後,文明之光普照。

  不過沒有照到被拐賣的孩童,卻照在人販子身上。

  至少人販子再也不用擔心,自己被凌遲處死了。

  那人販子還供認,邵伯鎮由於地處運河之畔,因此這裡設有一個窩點。

  單是負責拐騙、販賣孩童的,就有十三人之多,召之即來的打手,數以百計。

  此時在人窩點之中,還關押著八個拐帶來的孩童。

  雲逍讓王承恩立即派人前去營救。

  人剛派出去不多久,大街上突然安靜了下來。

  就見密密麻麻的人群,從街道兩側朝著酒樓湧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