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色 作品

第186章 水為坎,沉江之險

 風有些涼,鋪子外面的行道樹被吹得“沙沙”響。

 鋪子裡還飄蕩著沒有散盡的油香。

 我往桌上供起一支陰香,然後又找來一沓黃錢備著。

 待會兒林姐講述事情經過時,我得邊聽邊摺紙錢。

 每三張折個角,行當裡管這叫“生財”。

 她什麼時候講完,我什麼時候停,回頭縫屍前,得先把這些摺好紙錢燒掉。

 目的是為了告訴亡魂,這活我有賺頭,但也不會虧了貴人。

 這就叫“吃陰行飯,掙死人錢”。

 “事情大致是這樣的,我有個妹妹,前些天溺水死了,但到現在都沒有找到合適的縫屍匠來縫屍。”

 林姐平淡地說出了貴人的死因。

 倒不是說她冷漠,畢竟人死不能復生,平淡反而真實。

 可我心裡有個疑問,於是停下摺紙錢的動作,問:

 “溺死應該沒有外傷啊,為什麼要找我縫屍?”

 縫屍的前提是死者肢體不全。

 但落水而亡,一般是不會有明顯外傷的。

 哪怕說皮膚上劃開條口子,也夠不上縫屍的條件。

 林姐神色落寞,端起杯子喝了口茶說:

 “是魚……我妹妹落水後,屍體被魚給咬爛了。”

 魚啃屍,這倒不是什麼稀罕事。

 如果是這樣,那確實需要縫屍匠幫忙縫屍。

 林姐的說法聽上去很合理,但我出於謹慎,還是追問道:

 “也就是說,你妹妹溺死當天,你並沒有立馬把屍體撈上來,對麼?”

 林姐點頭默認,眼眶跟著也紅了。

 魚啃屍也是需要時間的,能把一具屍體啃殘,殘到要縫屍匠來縫屍,至少得三、四天。

 她妹妹落水後,應該在水裡泡了些時候。

 其實不難想象,當林姐把她妹妹屍體打撈上來後,心情有多複雜。

 這樣一來,等到縫屍的時候,我就得先破水煞,再縫屍。

 感覺這單生意並不算太難,但林姐畢竟出了高價。

 所以這事背後肯定沒我想的這麼簡單。

 隨後林姐又講了一些不算特別重要的事。

 我在問過貴人的生辰八字後,看了看黃曆,然後對她說:

 “破水煞縫屍得挑日子,我看了一下黃曆,就定在後天吧。”

 說著,我把摺好的紙錢交給她,並囑咐她每天早晚各燒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