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更怪瘦 作品

200 不能分享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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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柳蘭喝得是可樂,不是酒。

 不然估計她的醉倒回去。

 陳默輕咳一聲,倒也沒再說什麼。

 這種個人感情問題,旁人是說不清楚的。

 “好了,蘭姐,別想這些煩心事了,你一個人以後過得肯定更快樂!”

 黎薇勸慰道。

 “嗯,這對我來說也是解脫,以後我也要像薇薇你一樣!”

 柳蘭露出笑容,舉起可樂和黎薇,陳默碰了一下。

 “那現在福市的店是怎麼分配的?”

 陳默想著兩人離婚,gkd的店以後的經營狀況。

 柳蘭沉吟了一會道:“我拿錢,把店給他,自己再去開新的分店,這樣就和他再也沒有瓜葛。”

 黎薇點了點頭:“我贊同,蘭姐,要不你就留在魔都?”

 柳蘭想了想道:“我現在可沒有這麼多錢,我想去二線城市,gkd還有不少的發展空間。”

 黎薇美眸帶著笑意看向陳默:“陳總,您覺得呢?”

 陳默微笑道:“蘭姐的想法是不錯的,若是在魔都,開一家店需要雄厚的資金,這是她現在的短板,去二線或者三線城市,她能夠保持資金充足,而且,競爭壓力相對小一些,還能夠有不錯的發展空間。”

 柳蘭看著陳默道:“陳總,你覺得哪個城市適合?”

 陳默思忖著:“你若是沒有特殊情結的城市,我覺得就離魔都不遠的南市,杭市等等都可以,你到時候要是想和薇姐聚聚,也方便。”

 黎薇微笑道:“我們陳老闆考慮的真周到。”

 柳蘭也是露出讚許的神情。

 “我喜歡杭市一些。”

 “那要抽出時間去好好選個店址。”

 “嗯”

 陳默又和她們聊了一會。

 便回去上課去了。

 黎薇則是帶著柳蘭返回市區,黎薇一邊監督新店的裝修,一邊陪柳蘭。

 陳默今晚倒是不用再去了。

 接下來的幾天。

 陳默白天在學校學習,晚上和餘詩詩練舞,偶爾去白玉卿家中。

 去了白玉卿家裡,陳默一般就會留宿在黎薇家中。

 柳蘭已經去了杭市去尋找合適的商鋪,籌備開gkd的新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