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久在高 作品
第76章 殿下尚未娶親,我等怎能先行?!
寧王招賢令,經過四日時間的發酵,沒有就此沉淪,反而有著向周邊縣城擴散的趨勢。
“今日是招賢令頒佈的第五天。
第一日三十二人通過考核,其中第七等二十九人,第六等三人,第五等以上,無人。
第二日三十八人通過考核,其中第七等三十三人,第六等六人,第五等以上,無人。
.......
截止昨日,已是第五天!
有兩千九百八十八人通過考核,其中第七等兩千九百五十六人,第六等三十一人,第五等一人,第四等以上無人。
距離目標人數四千三百人,只差一千餘。”
宣傳指揮部部長雷敏一臉嚴肅彙報。
雷敏,就是在招賢令前,宣讀條款規則的女郎。
三年時間,從第七等待遇到第四等待遇的佼佼者。
是五四院中,第二批畢業的。
從八歲進入五四院中,經過整整五年時間的學習,將五四院中所有學科所有老師的知識都學過一遍後,才走出那個院子,為寧王效力!
五四院成立六年,她不是在裡面最久的。
最久的是從出生兩個月起就被收容,至今六歲。
還有那也像雷敏一樣,想要將所有的知識都學會,待夠六年的!
這是最長的時間!
六年,殿下規定五四院中最長的學習時間。
不管你最後畢業時,成績如何,都要離開五四院,創造價值。
而雷敏從十三歲開始,已經為朱權做事三年。
按照規定,再幹七年,當她二十三歲的時候,她就徹底恢復自由身,想去做什麼便去做什麼。
只是,現在的她,目標不是恢復自由。
而是跨過第四等和第三等的鴻溝!
招賢令上的待遇,他們畢業的時候就開始計算。
畢業時,通過考核的為第七等,然後根據貢獻值和辦事能力,一等等提升。
到得第四等時,是一道坎。
因為七到四等是固定的薪俸,而第三等到一等,是寧王殿下親定,親自授予!
她現在的目標就是,由寧王親自為她授予職位和薪俸。
再然後,是第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