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七 作品

第124章 審黃豐年

 刀上還帶著血跡。

 “你來的正好。”

 徐天華從懷中掏出來一份文書,“我叫徐天華,是陛下親封的雲安縣縣令,如今來上任,這是任命文書,你看一下。”

 “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陛下親封,那就是聖旨。

 縣丞衛竹很懂行,急忙跪下接過文書。

 他不認識皇帝的筆跡,但卻見過皇帝的印章,確認無誤,恭敬的問道:“徐縣令,你打算何時赴任?”

 “下官也好準備一下。”

 “即刻上任。”

 “即刻?”

 衛竹犯難了。

 這咋辦?

 新縣令上任,要祭拜城隍廟,也走東門,以示紫氣東來,能造福整個雲安縣。

 還有其他各種各樣的禮儀。

 這些完全沒有準備啊?

 新縣令該不會怪罪我吧?

 徐天華也看出來他的為難之處,笑著說:“本官不是那種迂腐之人,一切從簡就好。”

 “而且本官還等著審案呢。”

 審案?

 衛竹才反應過來。

 這審案,怕審的是原縣令黃豐年吧?

 信息量太大。

 不是他一個縣丞能琢磨明白的。

 先順勢而為吧。

 便朗聲道:“新縣令赴任。”

 徐天華大搖大擺走到了公案,坐上了第一把交椅。

 “竟然真的是縣令?”

 老百姓驚愕了。

 以往新縣令到來,往往都會提前數十日告知,然後由原先的縣令帶領著村民出村迎接,以示尊重。

 這個新縣令卻不同,直接赴任。

 而且不是在縣府赴任,直接在公堂上赴任。

 莫非是個鐵面無私的主?

 一個個都露出了期待之色。

 是不是鐵面無私,就看他如何宣判了。

 “趙先生,你要狀告黃豐年,可有證據?”

 徐天華拍了一下驚堂木,衝著趙平發問。

 “有。”

 趙平說:“本官手中有黃豐年跟各個山寨土匪大當家之間的書信,上面寫的清清楚楚,是他要求土匪把安民費抬高到五成,其中一成半是土匪應得的安民費,另外三成半要交給他黃豐年。”

 “文書上有黃豐年的蓋章和私印,絕不會有假,請縣太爺過目。”

 竟有這種事情?

 縣丞傻眼了。

 黃豐年不是剿匪的發起人嗎?

 他怎麼跟土匪勾結到一起去了?

 “縣丞,你還愣著幹什麼?還不趕快把證據呈上來?”

 徐天華見衛竹發愣,提醒道。

 “哦,哦。”

 衛竹反應過來,去趙平那裡接過信件。

 他是文官,過堂的證物都必須先經過他的手,確認無誤後,做上記錄,然後再交由縣令。

 衛竹先打開信件。

 上面果真是黃豐年的筆記,而且信件內容和趙平所言一般無二。

 做好記錄,他這信件遞到徐天華手中。

 徐天華早就看過,此時不過是佯裝扯開粗略瀏覽。

 然後便拍了一下驚堂木,大聲呵斥,“黃豐年,你身為雲安縣父母官,卻跟土匪勾結在一起,禍害百姓,你該當何罪?”

 “本官……”

 黃豐年想要狡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