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冠不南渡 作品

第32章 堅信不疑


                 在司馬炎的時代,屯田制被廢除。

  因為當時的大臣們上書,認為屯田制下百姓們的生活實在是太苦了,況且屯田因為腐敗問題,支出越來越大,倒不如直接廢除屯田制,讓百姓們變成自耕農。

  安世聽從這個勸諫,廢除了魏國的屯田制,將屯田百姓全部變成了州郡自耕農。

  然後這個決定就給西晉王朝帶來了一個更巨大的問題。

  原先大族兼併耕地還需要偷偷摸摸的,畢竟公田是廟堂的,可現在這些耕地落在了自耕農的手裡,那還客氣什麼呢?

  大族的土地兼併達到了一個非常瘋狂的地步。

  當時有個雜號將軍叫龐宗,他所兼併的良田有數百頃,而他甚至都不算是大族。

  那些頂級大族的良田有多少,這就實在是不好計算。

  當時的賢人們在意識到這個問題之後,當即給司馬安世上書,告知了一系列可行的辦法。

  他們最先想到的就是限制大族們招佃戶,想通過這樣的辦法來保護自耕農。

  可惜,這個政策的漏洞實在是太多了,大族們有的是辦法讓自耕農破產,而破產之後的自耕農為了養活自己,會求著成為佃戶,或者乾脆成為流民。

  而且不讓招佃戶,這也好辦啊,這些不是佃戶,是我家的奴僕!

  你總不能不讓我們招奴僕吧?

  在第一次嘗試失敗之後,當時的內臣機構很快就拿出了第二個可行的辦法。

  他們對當時的農業和稅賦進行了極大的改革。

  目的就是在於限制大族肆無忌憚的兼併行為,保護自耕農不會輕易破產。

  總共有四項內容。

  第一個叫佔田制,簡單來說,就是對人口進行分組,十六歲到六十歲的是正丁,未成年和年老者是次丁,太小還太老的不計算,分別是以12歲和66歲為標準。

  該法令規定,正丁男一人要有七十畝耕地,正丁女要有三十畝耕地,而對他們要繳納的稅賦也做出了規定。

  這是強行要求的,是必須要有的耕地,沒有就得給開墾出來,看得出,當時的廟堂的想法還是不錯的,想要讓人人都有耕地。

  這法令推行之後,每個農民都可以合法的擁有耕地了,很多佃戶也是脫離出來,去跟廟堂索要自己的耕地,使得大族格外憤怒。

  為了保證這些自耕農不會迅速破產,又規定了第二項政策,叫戶調製,這制度是不按照個人,直接按著戶主來徵收稅賦,例如:“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

  這包含了所有的人,就是邊塞的胡人,也是第一次被容納到了稅賦體系之中。

  然後就是對大族的品官佔田蔭客制,這是給大族們分出一個品級來,就跟裡的等級一樣,不同等級的大族所可以擁有的耕地,佃戶數量都是不同的。

  廟堂對此進行了非常嚴格的要求,儘可能將他們鎖死,讓他們無法繼續擴張。

  而最後,當然是搞常平倉,來維持農產品糧食的價格,確保自耕農的利益。

  曹髦此刻看向了張華,張華顯然是在思索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