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明星,搞點副業很合理吧? 作品

第672章 趙隊:我怎麼懷疑你就是來蹭飯的??鬧著玩呢??

  這方面的知識,律師就專業得多了,搞子應該很清楚。

  所以,就目前的情況來說。

  用另一件事等量代替的概念就是……

  一個人站在大街上說,他有點想搶銀行。

  另一個人則是直接開始搶了。

  兩者完全是兩個不同的行為。

  前者完全是口嗨。

  後者則是直接辦事兒了。

  前者沒法定罪,頂多預防。

  後者就可以直接定罪。

  所以……

  最終的結果是,

  這件事經過一番協商。

  雙方就算是互相諒解了。

  不過,雖然沒有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但這導演可以說是徹底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