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那些年 作品

第220章 前店主馬蘭


  “天吶!那我們不是要發財了?”

  嶽春梅彷彿看到了一座金山,在等著自己去撿金子。

  “你別把這事兒想得這麼簡單,真有這麼好賺那人家還退場幹什麼呀?”

  “也是啊!呃,你說她為什麼要退場呢?”

  “這個我也不知道呀!也許人家看不上這種生意,也許人家就是虧錢,這個不好說。”

  按照常理來說,地王商業中心二樓的檔口是不太可能虧本的,只要你老老實實做生意,基本都有錢賺,只是多少的問題。

  可是,偏偏這家店能做到虧損,原因說出來大家也就不會感到奇怪了。

  這家店的老闆名叫馬蘭,是一個二十四五歲的少婦,身材樣貌比王成芬差不了多少。

  她這人很現實,仗著自身條件好,前幾年認了一個香港老闆為乾爹。

  自從認了乾爹後,就沒再上過班,每天的生活內容不是打麻將就是打炮,但是她的牌技在二奶村是出了名的差,不到一個月就在二奶圈出名了。

  每個月兩萬塊的零花錢半個月就能輸完,輸完了就只能找乾爹要了,乾爹雖然有錢,但也不能這樣讓她無節制的要錢呀!

  於是,就在地王商城給她開了這麼一家店,想著這樣應該就不會去打麻將輸錢了,還可以賺點兒小錢。

  不是自己努力得來的東西就不會珍惜,這話一點兒不假,別人九點就去開檔,她呢,都是十一點才去。

  人家商場是有管理制度的,都開門做生意,就你一家老是關著門。這給商場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後面乾脆就出臺文件,營業時間不開門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就罰款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