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狐宵司1

  他一聽這話不禁有些發懵,雖然他知道法庭是什麼,也明白審判和直播是什麼,但他著實不懂對方的意思。

  然而還沒等他出聲回答,溫久就自顧自地點開了光幕面板,還將其放置到了他面前。

  只見神情嚴肅的法官坐於最高位上,正大聲宣佈著關於本案的判決結果。

  “本院認為被告人元金山私自捕捉野生動物,並且將這些野生動物高價賣入馬戲團等地,還進行販賣野生動物器官等行為應予懲處。”

  “鑑於被告人元金山系初犯,且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可依法比照給予減輕處罰。”

  “依照聯邦動物保護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元金山,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罰金一百萬星幣。”

  見狀,本就聰明的狐宵司很快就明白了過來。

  他之前所說的那些事,溫久是真的聽了進去。還幫他用人類社會的法律手段,把這個罪該萬死的人類解決了。

  只可惜.他沒能把這人千刀萬剮,也沒能讓對方體驗到那些妖族的痛苦。

  “法治社會別總想著用自己的命去拼,能夠用法律手段解決自然是最好的,”溫久在說到這裡的時候,眼中不禁閃過了絲悲傷,“我何嘗不明白你心裡的恨意,狐宵司。”

  雖然她自己知道在有些時候,法律無法束縛那些罪惡滔天之人,必須要用特殊手段才能解決他們。

  就像是曾經傷害過於如曼的那些人,她若不親自出手真是難解心頭之恨。

  但她還是不希望狐宵司去進行報復,把那些人類殺個乾淨或是折磨致死。

  主要是狐宵司已經因恨而生出心魔了,倘若真的用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方式,只怕對方會徹徹底底地失去理智瘋魔。

  為了那些醜惡的人而搭上自己,實在是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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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聲:宣判那段有參考百度資料,不準確的話小天使可以糾正!畢竟小作者不是專業的接受禮貌指正_(:з」∠)_)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