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吃武松 作品

2113三毛

    殷紅色血液自半空撒落,這一刻,人眼是紅的,天地也是紅的。

    三毛抹了一把臉上滾燙血液,也不知道是自己,還是戰友,還是對面匈奴人的。

    對此三毛早已習慣了,他用力抹了抹,然後自己盔甲上擦了擦手掌。

    彎腰撿起前輩長矛繼續頂上去。

    這種長矛荊棘武器製造難度很高,造價也很高,因此並非人手一把,而是六個新兵共用一把。

    當前一個士兵倒下,便有新的士兵補充上去。

    而這一刻輪到三毛接掌了。

    三毛是一個流民孩子,七年前跟隨著親戚來到安邑縣逃荒。

    當時他還只是一個半大小子,吃不飽,身軀孱弱。

    甭說扛著這麼大一把武器,就算是那根扁擔都會把他壓垮。

    到了安邑縣後,三毛被人挑選入免費學堂,也去過工匠學院。

    可是這些地方三毛都不喜歡,他是一個天生攏不住性子,更是對那些知識技術不感興趣。

    但他卻對各種戰兵十分熱愛。

    尤其是聽到安邑縣之前打羌人事蹟,他便眼睛發亮。

    於是在長大一些,他便主動去報名參軍。

    一開始三毛被拒絕了,原因就是他身體太過於孱弱。

    之後三毛開始努力鍛鍊身軀,甚至自己遵從軍隊方式操練。

    短短一年後,他便符合參軍目標。

    自此他便成為一名步槍兵。

    三毛經歷並不特殊,尤其是他身份,以及經歷都和這裡所有流民孩子相差不多。

    若他們沒有來到安邑縣,要麼被餓死,要麼被大戶人家抓去做一輩子奴隸。

    在這個時代,他們命運甚至還不如豬狗。

    然而來到安邑縣,他們從一開始為了吃一段飽飯,到了目下,想要建功立業。

    這種蛻變,無時無刻都在發生著。

    三毛已經步槍營操練三年。

    無論是體魄,還是戰鬥力都已經達到一個合格槍兵。

    因此當他握住長槍步棘那一刻。

    便習慣動作向前一衝,接著遵從著三晃,三戳,三掃戰術執行者。

    幾乎每一個步槍兵動作都一致,在他們甩出長棘一瞬間,前方匈奴騎兵便會遭遇一片鐵蒺藜鉤織牢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