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晏 作品

第694章 賣國賣家,罪不容誅!

    虞清歡道:“無礙,這些刺客刺殺你必定是偷摸著進行的,只因樹大招風,所以他們為了掩人耳目,不會一下子派出太多人,我正愁沒地方施展這一身武藝呢!”

    虞清歡把正在舔舐爪子上鮮血的明珠拎到張環肩上,道:“我的小紅不讓別人騎,你在這等著,我去給你牽馬,披風披好了,能擋尋常刀箭。”

    虞清歡說完,翻身上馬,小紅帶著她在林子裡穿行,果然在幾里外的地方,看到十幾匹馬被栓在樹上。

    虞清歡把韁繩砍斷,放走了其餘的馬匹,準備牽著一匹高大威猛的折返,可那些被放生的馬匹卻沒有跑開,而是跟在虞清歡牽著的馬匹後面。

    虞清歡察覺不對,下馬看個究竟,結果在馬蹄上看出了端倪。

    原來,這馬蹄子上釘著的馬掌,竟然是軍中所用,雖然刺客換了馬鞍,然而卻沒有把馬掌掀了重新釘。

    所以這馬是軍中的。

    這讓虞清歡更加肯定,定北侯府果然有問題。

    定北侯府的男人們,執掌北疆數十萬兵權,在北疆說一不二,而且軍中紀律嚴明,若沒有定北侯府的人同意,誰敢私自把軍馬用作它途。

    如此說來,這些刺客有極大的概率就是定北侯府派來的。

    通敵賣/國,罪不容誅!

    虞清歡隨手砍斷了一棵大腿粗細的樹,氣得雙目通紅——多少人為了守住國家的一寸土地流血犧牲,這些蠅營狗苟竟然賣/國賣家,她一定要把這些狗賊斬於劍下,以祭奠歸雁城下千千萬萬的英魂!

    虞清歡把十幾匹馬牽走,回到了張環身邊,然後讓張環隨她一起把十幾具屍體綁在馬背上,將馬牽上官道,一甩鞭子,趕走了。

    待馬匹走遠後,虞清歡把韁繩遞到張環面前,道:“這能暫時吸引其他追兵的注意力,帶我走一條小路,我們悄悄抄近路趕往歸雁城。”

    張環捏住韁繩,遲疑片刻,道:“王妃,您不怕屬下是奸細?”

    虞清歡道:“我不是信你,我信的是王爺,我信他手下不會出敗類。”

    張環臉一紅,撓撓頭翻身上馬,甩動韁繩朝著林子裡的羊腸小道而去。

    虞清歡拍了拍明珠的小腦袋——她這哪裡是信淇王府沒有敗類,她信的分明是明珠的靈性,若非善類,明珠早就警覺了。

    與此同時,衛殊剛剛接到虞清歡的信,他顫/抖著手打開信筒,裡面裝著的,是一幅畫軸,那畫軸要比尋常的小上許多。

    衛殊握緊拳頭,半響才有勇氣徐徐展開畫卷——畫中是一望無際的田野,晴沙萬頃,稻穀墜滿禾稼,讓人一看便覺幸福和滿足。

    畫旁有幾行小字:兄長勿掛,妹妹一切都好。兄長一定沒有想到吧,草草在南疆的府邸周圍,竟然都是稻田,院子裡還有瓜棚。收穫的季節快要到了,而我們兄妹,也很快就能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