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個名字 作品

938 不當逃兵

    “上次跑路是怕大家因為吃不吃唐僧肉打起來,這次不跑,也是不想看到你們因為爭論誰對誰錯徹底分裂。”洪濤還真是不要臉到家了,把逃跑和走投無路說得堪比救世主。

    “……你打算拿什麼阻止?我知道平安運輸公司有可能和你演了雙簧,沙巴林和張偉平也可能因為那個小女孩給了你某些許諾。

    但這裡不是疆省,東亞聯盟也不是救贖者,想靠這些人翻盤基本沒可能,反倒會害得他們白白當了炮灰。你要是真想翻盤,不如去西南聯盟。

    東南聯盟雖然人口多一點,可大多從事農業,民風不夠彪悍。反倒是西南聯盟的戰鬥力更強,這些年又從東南亞吸收了不少小規模的倖存者組織,獲得了不少武器裝備。

    只要有個明白人領導耐心經營幾年,能在東南聯盟遭到攻擊時主動出擊,兩方加起來說不定真有獲勝的可能,最次也能來個兩敗俱傷。

    你不是最擅長做這種忽悠人結盟的事兒嘛,去吧,想要情報肯定有人樂意傾囊相告。那邊還有外交部的情報員可以提供必要支援,短時間內站穩腳跟對你來講不是難事兒。”

    林娜是一門心思的想勸洪濤離開,不為別的,就是不想讓焦樵尷尬。至於說這些有利條件,肯定不是忽悠,如果讓周媛來講怕是還會更多。外交部有啥,洪濤就能得到啥。

    “在信陽的時候,如果周媛沒把我認出來,跑了也就跑了。既然我都公開回來了,還和很多熟人見了面,樹活一張皮人活一張臉,想跑也不能跑了,我也要臉啊!

    至於說審判的事兒,我到覺得不是很丟人。理不辨不明,到底我是殺人犯、膽小鬼,還是這些年聯盟走了歪路,正好可以在法庭上說清楚。該我的責任我承擔,不該我的責任,別想胡亂往我頭上栽贓!”

    但洪濤說的更有邏輯,如果想跑當初幹嘛不跑呢,就算被周媛認出來了,到了驅逐艦上照樣可以跑。無論高橋還是和田,睜隻眼閉著眼假裝看不見自己划著救生艇逃跑的情面還是有的,真犯不著拖到現在見勢不妙才想起跑。

    “我說你是不是吃羊肉吃傻了?到了法庭上怎麼有可能說清楚,德國大使館和奧海農莊的案子證據確鑿,津門港的案子就算沒有證據你也逃過不去。

    法庭是走個過場,讓大家都看看你走投無路不得不低頭的舞臺。就算沒有初秋和高天一,那裡理事裡恨你的人也不在少數,他們能判你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