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個名字 作品

第711章 震爺栽了

    “你賣我買,但得讓我先看看貨,滿意了付全款,你住進去了再把知道的都告訴我,合理吧?多的我也不問,先說說是讓誰打的。”

    和洪濤做買賣時刻要提高警惕,每句話裡可能都有坑。別看說的輕鬆,聽著也挺合理,其實全是套路。只要馮震說了,那剩下的情報也就不值錢了。

    “是王剛的人……”可能是被傷口拖累了,馮震的腦瓜子有點丟轉,居然真就給說了。

    “利民運輸隊的王剛?”但這個答案太出乎洪濤的預料,馮震只不過是箇中間傳遞貨運單的黃牛,而利民運輸隊根本就不從他手裡拿訂單,就算知道了背後的陰謀也不該報復到他頭上。

    “他們說是替你教訓教訓我……”對於洪濤詫異的表情馮震持嚴重懷疑態度。

    “好吧,貨我看過了,這筆買賣可以做。你看這樣行不行,我只有一輛車兩個人,今天先不搬太多傢俱,只把你和女兒還有隨身物品帶走,明天再派人過來搬其它東西。”

    疑問不光沒解開,還更多了。但洪濤沒再往下問,既然說好了交易條件那就別耍賴,按照合同辦事。你痛快我更痛快,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

    “現在就走!”馮震也開始意外了,他肯定沒想過馬上搬家的事兒。

    “恩,要不現在走,要不之前的交易作廢,我不想過幾天再來時看到伱的屍體。王剛肯定不會殺你,你怕的應該另有其人對不對?

    嘿嘿嘿……別這麼意外,其實我知道很多東西,只是還不太確定。好了,我下去叫人上來,你和女兒交代下,把需要帶走的東西拿出來堆在客廳裡。哎呀,這裡的居住環境是真不錯,可惜你沒這個命哦!”

    為什麼非要逼著馮震馬上搬家,難道已經預感到危險臨近了?真不是,洪濤沒那麼神奇的第六感,也不認為運輸公司的人會因為這點小事就急急忙忙的殺人滅口。只是看電影電視劇看多了,得了後遺症。

    在很多電影電視劇裡都有類似情節,比如說主角找到了破案的關鍵證人,但就是不把話問完,非要留著下次再說。結果呢,下次一來,得,證人被滅口了,劇情再次進入撲朔迷離階段,由此又能多演半個小時或者好幾集。

    現實中到底有沒有這種情況,不能說百分百沒有,但極少,稍微有點智商的人就不會犯這種錯誤。至於說馮震樂不樂意,那叫問題嗎?處於他目前的狀態有做決定的資格嗎?另一條腿是不是也想斷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