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見我珍 作品

第三百一十章利益爭取

    馮梓菲正焦急地動腦子想辦法挽回局面,聞言眼睛一亮,對呀!她怎麼把這茬給忘了,只要林安迪還允許孩子叫父親,他們的關係就斷不乾淨。

    林安迪的脾氣馮梓菲最瞭解,只需她用心去哄,就一定能把人給哄勸回來。

    馮梓菲算盤打的挺好,可林炴不同意呀!他敲敲桌子要笑不笑道:“婚都離了還談什麼父子關係,我看還是算了罷。”

    人家不同意,二長老馮欽也不能一次碰壁就收手,心平氣和的繼續談判。

    馮梓菲這個時候沉不住氣了,死咬著這茬不放:“如果不允許孩子叫父親,這婚說什麼我也不離。”

    帝國律法有規定,只要有孩子的家庭女方不同意離婚,雙方分居必須達五十年才能自行解除婚姻關係。

    五十年太長了,林安迪根本就耗不起,林炴徵求了林安迪的意見,三家人又開始新一輪協商,最後以五千萬星際幣作為離婚籌碼,林安迪暫時允許孩子叫他父親。

    至於以後?以後林安迪和馮梓菲各有算盤。林安迪贏了就甩掉這一家子人,相反,馮梓菲如果贏了就還能把林安迪掌控在手裡,這要看他們誰本事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