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孤鴻 作品

第136章 歸途1更+2更+3更【多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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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                別說,我做毛血旺真的有一手的!”



    一個很大的鴛鴦鍋擺在桌子上,左邊是辣油翻滾的毛血旺,                右邊卻是乳白色的魚湯,                湯裡是提前煎過的,黃河大鯉魚的魚頭魚尾。



    兩邊湯都沸騰了,咕嘟咕嘟冒著沸騰水泡,                香氣撲鼻。



    “不過剛從*那邊回來,還是緩一緩比較好。不然腸胃受不了。”



    鹿書橙在興致勃勃分筷子,甚至細心給衛洵的貂崽也準備了一個小碟。一張大桌上擺滿了各種食材,                片好的魚肉,                牛羊肉,                蝦滑菌菇,                各種丸子,                最顯眼的是一大盤滷得恰到好處的滷牛肉,滷牛蹄筋。



    桌邊從左到右,                坐的分別是衛洵,茅小樂和王澎湃,鹿書橙坐到最後一個空位上,給自己調了份小料。



    茅小樂殷勤給衛洵遞了筷子,問道:“衛老師,                你喝麼?”



    衛洵道:“果粒橙吧。”



    之前安雪鋒離開以後,茅小樂他們就回來了。歸途旅社裡目前三個人,除了鹿書橙外,衛洵差不多都認識。王澎湃更是老熟人。



    雖然他的臉和當時在醉美湘西時候看起來不一樣,但他體型,他的說話風格,                衛洵很快就對上了號。



    鹿書橙貼心給衛洵準備了一個男款換衣手環,只要隨身戴著手環,從動物變回人後自然就會穿衣服。之前衛洵疑惑的,對安雪鋒為什麼變成人後就有衣服的疑問迎刃而解,他身上應該也有類似的道具。



    相比之下,茅小樂就讓衛洵覺得有點陌生。當茅小樂站在衛洵面前,面紅耳赤,磕磕巴巴介紹自己就是茅山道士的時候,衛洵印象中的茅山道士完全碎了。



    他印象裡的五年書粉,茅山道士應該是個脾氣很好,很有耐心,很積極樂觀,從來都只穿道袍的中年人。



    而茅小樂……有點過分年輕了,看起來頂多二十歲。也許不到二十,他看起來有點小小的,比衛洵個頭還低。



    “你多大了?”



    衛洵換好衣服,簡單和茅小樂聊了句。



    “我二十了!”



    茅小樂像彙報一樣響亮道。



    “哈哈哈,是虛歲二十啦。”



    從旁邊經過的鹿書橙笑道,她變成了一頭大白狼,叼著菜籃子輕快經過門邊,籃子裡是一把沾著土的水嫩小蔥,把水靈靈的小青菜。



    “茅小樂十四歲那會就開始向我們強烈安利三水老師了。”



    “鹿書橙!”



    茅小樂惱羞成怒,去揪狼耳朵。大白狼也不躲,反倒順著茅小樂的拉扯把頭伸過來,眼睛亮晶晶的望向衛洵,尾巴搖擺,看起來不像狼,倒像是一頭大號薩摩耶。



    衛洵試探的伸出手來,她竟然還真把頭伸到衛洵手下,溫順蹭了蹭他的手心。



    不得不說,正常人初到陌生的地方,遭到熱情的招待,可能會覺得尷尬不自在。衛洵雖然不會,但他想,哪怕自己是正常人,恐怕也不會覺得尷尬。



    認識五年的‘小’書粉,帥氣中又有一些可愛的白狼,讓人很能放鬆下來。



    歸途的人是在很認真的招待他,不希望他在這裡感到不自在。



    為什麼呢?



    衛洵心中升起疑惑,他信奉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與恨,要是因為他是新隊員,才對他麼好,那他現在還沒加入旅隊。



    而且和茅小樂談起來時,茅小樂雖然很期待很高興,卻沒有催促,而是鄭重讓衛洵再想想。加旅隊是大事,不要輕率了,並不是特別急切的要求。



    如果是安雪鋒臨走前跟些人說了麼……到底是發自內心的熱情招待,還是應付差事,衛洵還是能看得出來的。



    最重要的是鹿書橙茅小樂他們都是成名已久,歷經廝殺的大旅客,和他相處時卻是相對平等的關係。甚至有點點舔的感覺。



    倒也不是貶義詞的舔,就是他們說起話來真的很好聽,讓人不自覺就生出好感。鹿書橙更是以狼態行動,迅速消除生疏感。



    他們圖什麼?



    衛洵不太明白。



    天生熱情,對所有人都這樣?不應該吧。



    可他一個新人旅客,哪怕表現再優秀,在新人中鶴立雞群,但在頂尖旅客眼裡,應該也不至於太獨一無二。



    光說完成旅程主線,獲得專屬武器這件事。雖然很難,但就在剛剛,茅小樂期期艾艾,邀請衛洵留下來吃晚飯。在衛洵意後他高興的不行,問衛洵能不能吃魚,喜歡吃麼魚。



    在衛洵隨口回答後,茅小樂興沖沖拿出了一個銅盤,淺淺的裝上水後,一揮杆,竟然從銅盤的水裡釣出一條黃河大鯉魚來!



    “我能看看嗎?”



    衛洵大感好奇,在茅小樂允許下他拿過來銅盤觀察,發現它看起來就是個普普通通,顏色黯淡的銅盤,頂多只有一指深。而衛洵拿到它後,沒有看到任何道具說明。



    要麼不是道具,只是一件尋常物品。



    要麼是個人專屬道具,旁人拿到後無法窺視到它的名稱與功能。就像衛洵的狂徒之刀,別人撿到以後,除非用特殊的辦法,否則是無法看到它的名稱的。



    但是銅盤裝水釣魚這典故,衛洵是聽說過的。



    “是左慈的銅盤?”



    左慈是東漢末年的方士,《後漢書·左慈傳》記載,左慈善魔術,嘗與曹操宴,操欲得松江鱸魚,慈以銅盤盛水釣之。



    左慈的銅盤盛上水後,能連接所有江河湖海,無論衛洵想吃任何河鮮海鮮,茅小樂都能給他摸出來。



    衛洵對海鮮河鮮沒太大興趣,他更感興趣個銅盤。



    茅小樂只說吃的上面,但衛洵覺得銅盤另有更恐怖的作用。



    銅盤,能不能將人轉移到各大江河湖海中?



    或者,如果有人藏在水裡,或者有麼重要東*在湖底海底,茅小樂是不是都能用銅盤釣上來?



    稍一細想,它的作用多的驚人。尤其是茅小樂回答道:



    “對,它是我的一件專屬道具。”



    一件。



    衛洵敏銳注意到茅小樂的話,也就是說,他不只有一件專屬道具。



    衛洵擺出了他的狂徒之刀,和茅小樂探討。茅小樂見衛洵竟然把狂徒之刀拿了出來,頓覺他信任自己,高高興興把一堆有關專屬武器的東西全告訴了衛洵,包括專屬武器的分類。



    純粹攻擊類,純粹輔助類,規則類,因果類等等。



    衛洵把狂徒之刀,算作純粹攻擊,很適合作為武器,將來單攻最強。



    茅小樂個銅盤,還要他的魚竿,都算作規則類的。銅盤的規則,是能連接到這世間一切的江河湖海,魚竿的規則,是水下各物皆可釣。



    兩件,光是銅盤和魚竿,就是兩件專屬道具了。



    衛洵暗自吃驚,他記得茅山道士和他討論左慈人物時,大概是在三年前,他《茅山道士之古墓驚魂》的時候,茅山道士就暗搓搓明裡暗裡跟他暗示,說這文裡的主角茅三五,探左慈墓應該探出個銅盤來。



    茅小樂絕對不是無的放矢,很有可能他那時就得了銅盤和魚竿兩件專屬物品。今年他虛歲二十,實歲十九,三年前就是十六。也就是說茅小樂在十六歲的時候,就已經完成過兩次旅程主線了。



    實在是年輕的驚人,藏北的盲人少年徐陽年紀也小,十五歲,但當時的茅小樂也不比他大多少。



    “你進入旅社多久了?”



    他們拎著鯉魚向廚房走去,路上時衛洵好奇問道



    “有十來年吧,是挺久的。”



    王澎湃笑眯眯接了話茬,胖肚子上繫了個圍裙,如果再戴個廚師帽的話就很像飯店裡的大廚:



    “當初小樂剛來的時候就是個孩子,隊長帶他出去,別人還以為他是隊長小孩呢。”



    “我現在成年了!”



    茅小樂咬牙切齒,邊說邊迅速看了眼衛洵,他不想被三水老師當小孩,他可是個成年男人,絕對可以保護三水老師安心碼字的!



    保護……好像,三水老師也不需要他保護。



    想到衛洵在藏北旅程中的表現,茅小樂是高興自豪,有點淡淡的憂傷。他原本想的,自己外出旅行打工,三水老師在家碼字的夢想,好像破滅了。



    唉,原來三水老師是這樣的人,也難怪,他麼喜歡到處冒險,怎麼可能安心呆在家裡碼字呢。



    尤其是現在,加入了旅社,茅小樂有種不祥的預感。



    他可能,再也看不到《茅山道士》完結了!



    衛洵沒注意‘少年茅小樂之煩惱’,他聽了王澎湃的話,只覺得訝異。



    十來年,哪怕按十年,十年前,茅小樂九歲。



    九歲時候就被選入旅社了?或者更小的時候?



    旅社有自己的選拔標準,但無論如何,導遊都是群快死的人,旅客們都是群有堅定願望,實現願望的渴望異常強烈的人。



    九歲的茅小樂,有麼一定要實現的願望?但無論如何,他以九歲的年紀被選入旅社,還活到了現在,無論天賦實還是運氣,都是絕對拔尖的。



    而樣的茅小樂,在鹿書橙和王澎湃面前並不驕傲自負,更像個大男孩一樣,也就是說,他在歸途裡的地位,並不算最高。



    還有實與他相等,甚至比他更強的人在。



    如果一整個歸途都是這等實,衛洵更無法瞭解,他們為麼會如此殷切對待自己。



    究竟是在圖謀麼?



    衛洵不動聲色,打算再看看。



    一起吃飯是最能拉近感情,讓雙方都放鬆的事情了。鹿書橙和王澎湃掌廚,做了濃湯黃河鯉魚鍋和毛血旺辣鍋兩種鍋底,飯菜一上桌,大家吃吃喝喝,氣氛頓時熱鬧起來了。



    “衛洵你嚐嚐滷牛肉!”



    鹿書橙熱情推薦道:“是我自制的。”



    闊口瓷盤裡的滷牛肉不像飯店外賣裡那樣,切得薄薄小片,而是一大塊一大塊的,看起來就很豪爽誘人。尤其是在毛血旺辣鍋裡一涮,沾上紅油,香辣濃郁,醬香十足,肉質很好,瘦肉中還有琥珀色的肉筋,軟糯極了。



    “當初你龍神水道那會,吃的牛肉罐頭,之前我們也特別喜歡買那個。”



    鹿書橙笑道:“之前茅小樂一箱一箱往旅社裡搬,結果罐頭就漲價了。從‘紅燒牛肉罐頭’變成了‘歸途旅隊茅山道士最愛吃的紅燒牛肉罐頭’,直接從5積分一罐漲到了100積分一罐!”



    “垃圾旅社,奸商,簡直就是離譜。”



    茅小樂悻悻嘟囔道,害臊得都不敢看衛洵了,咕嘟咕嘟喝茶,加了塊滷牛肉大嚼,那狠勁簡直就像在嚼旅社的肉一樣。



    “真的,笑死了,事當初霸榜論壇,茅小樂一出門,熟人見了就問‘茅小樂,你今天吃紅燒牛肉罐頭了嗎?氣的小樂不行。”



    王澎湃樂了:“後來他不再買罐頭吃了,隊長看他好可憐,給茅小樂滷牛肉,結果,嘖,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