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紛和光 作品

90、第 90 章

    一進去果然就見明薈在裡面跪坐著,旁邊還扔了幾個紙團,紙團上的字寫得歪歪扭扭,她沒精打采的支著下巴,聽見聲音也沒有動,以為是嬤嬤又折回來了。

    明臻喊了一聲“姐姐”,明薈這才回頭,詫異的道:“阿臻,你怎麼來了這裡?”

    明臻道:“你有沒有吃東西?”

    明薈搖了搖頭:“我肚子都快餓扁了,嬤嬤說,我不抄好,不讓我吃東西,可我實在不願意抄這個。”

    她自幼便不願意讀書寫字,小時候去上女學和要她命一樣。

    明臻從袖中拿出帕子包裹好的香餅,又拿出小小的水囊:“你先吃些東西,我幫你抄。”

    抄的是金剛經,羅氏知道明薈這性子,也不要她抄多少,抄一遍就行了。只是明薈一遍也不願意抄,提起筆就覺得手疼,昨天枯燥乏味的打了一個時辰的瞌睡,終於睡了過去,一直睡一晚上,剛剛醒來不久,又抓著筆發呆,寫幾個字便覺得自己字醜,揉成紙團扔一邊去了。

    明薈在一旁咬了口香餅:“哪裡來的餅子?家裡應該沒人做的出這個。”

    明臻想了一下:“天琴做的。”

    明薈知道天琴手巧,針線活兒做的極好,沒想到手藝不錯,還能做好吃的東西。

    她一邊喝水一邊吃,明臻提了筆在旁邊抄。

    明臻擔心自己和明薈的字跡不一樣,讓太太看到了懷疑,便和範本上寫了一模一樣的小楷,一字一筆寫得極為端正,與範本一模一樣,像是印出來的一般。

    明薈在旁邊道:“你的字跡怎麼和印出來的一樣?阿臻,你太厲害了。”

    橫平豎直的秀楷,雖然和印出來的一般沒有什麼風情韻味,卻整整齊齊極為漂亮。

    明臻其實也被祁崇罰過抄書,小時候偶爾不聽話,祁崇罰她抄寫,還要特定的字體,因而如今模仿得出各種漂亮字跡。

    總共五千多字,明臻寫的也快,

    一上午便寫完了。

    明薈鬆了口氣,她知道羅氏不會多看,哪怕看了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她們過去。

    作者有話要說:講下防盜,作者防盜比例設得很低,正常跳訂,一百章跳個四五十章左右也能看到,看不到的話基本上都只訂了幾章。

    不是快穿文,只訂幾章為了什麼懂得都懂,跳一半以上真的連感情線都看不明白。

    很少正常讀者在感情流文跳這麼多,如果有跳一半左右的晉江讀者,作者這些話並非針對你們,而是另一群體,請耐心等待幾天再刷新。

    作者只想說,無論什麼時候竊取別人成果都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明知道正確的在哪裡仍舊去錯誤的地方更加讓人不適。

    相當於偷了小賣鋪老闆的糖果,再去問老闆:為什麼我只有草莓味兒的?我不管,大家都嚐到了店裡最新到的糖,你也得讓我偷個最新到的。

    或者是偷吃之後再去小賣鋪面前鬧:偷你的糖吃我蛀牙了,你賠償我吧。

    希望大家不要對這件事情爭吵,不要回復問重複章節的評論。

    這次作話有點多,因為作者幾乎每天雙更,早上五六點起來碼字,喜歡有始有終,這本開文後從未斷更一天,真的不算輕鬆,看到他們心裡自然覺得堵。

    並非有意抱怨,大多工作都不輕鬆,作者只是厭惡被竊取工作成果後,還要看到竊取的人。

    感謝大家追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