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Z 作品

第318章 大朱山(二)

    這種結果恐怕放到任何一個正常人身上都很難接受,可偏偏劉正豐就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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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家買下大朱山足足三十年,不做他用,隻日日僱人看上,劉家的嫡次子費盡心思和嫡長子大官司,最終要的也是大朱山。

    再思及馬山一案,及馬家的發跡,若再說其中毫無關聯,只怕阿飄都不會信。

    顧七神色未變,繼續翻看卷宗。

    讓顧七奇怪的是,之後的兩樁案子,都只是尋常商戶買賣糾紛,數目也不多,一樁是契書上的細則有問題,導致乙方交貨時數目缺少了些,而甲方則以此為由不坑支付貨物尾款。最終的裁定是甲方必須支付尾款,但乙方也需要補足相應數目。

    而另外一樁,說的是米鋪專賣的糾紛。被告方是縣城某家米鋪的東家,姓王,因家中急需用錢就將米鋪轉讓給了朱高仿李某。轉讓時被賣方王某是將米鋪內一應米糧依照市價六成的價錢一併轉讓給買方,雙方談妥價錢尋了牙行簽訂契書,一應手續並無不妥之處。而問題卻出在李某收鋪那日,原來那日李某帶著一應手續去鋪面收鋪換鎖之時,卻發現原本倉庫裡堆放的米糧被掉包了。

    當時置辦鋪面時,看到的明明是上好的新糧,結果收鋪時卻變成了最次等的陳糧。

    李某怒急找王某算賬,那王某卻說契書上白字黑字寫清楚了米糧數目,讓李某隻管叫人去稱重,保準了和契書上一模一樣,但凡少一斤,他就讓人給補三斤,絕對了讓李某不吃虧。至於米糧質量,這一條契書上可沒有說明。

    李某氣不過又辯不過,無奈之下就一紙訴訟將王某告到了衙門。

    可到了衙門,王某卻又道李某那日買賣驗貨之時,倉庫裡堆放的本身就是陳糧,若非如此自己又為何以低至市價六成的價錢的價格轉讓給李某。如今李某收鋪顛倒黑白,將原本就在的陳糧,硬說成新糧被掉包,無非是想敲竹槓。

    這般一來事情可就說不清了,既然說不清了,案子倒也好審,便依著契書來,契書上既然住註明了米糧的數目,沒有註明米糧的品質,那麼只要數量合適,過了官牙的契書,就是真實有效,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