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龍的筆 作品

第1100章:想要搞個新發明!

  林夕臉紅說道:“學長注意形象,你現在可是個名人呢。”

  “開玩笑啦,你以為我真想看呢?不稀罕。”

  林夕噗嗤一笑,隨即脫掉自己可愛的鞋子,說道:“來吧,隨便看。”

  “好了,趕緊把鞋子穿上,說件事兒,我呢,想跟你一塊搞個發明創作。”

  “啥?搞發明?”

  接著,秦風將做玩偶寶寶這件事告訴了林夕。

  林夕震驚說道:“學長,你是不是父愛氾濫了?為什麼想要發明這個?”

  “這是我跟導員的意思。”

  在林夕瞭解完詳情後,立馬改變了看法。

  “哇,學長,你是在做一件非常偉大的事情呀。”林夕滿是崇拜說道。

  “額……也不算特別偉大吧。”

  “怎麼不算?如果這件事做成了,你就能拯救很多小生命了,積功德,我支持你。”

  “ok,那從明天開始,我們去申請一個實驗室怎麼樣?”

  “小意思,明天開始,咱倆貼身搭檔,一起做實驗。”

  秦風尷尬說道:“用不著貼身,謝謝。”

  “逗你的啦,明天早上,我去找你。”

  “ok,記得給我帶份早餐。”

  “嗯呢。”

  林夕興高采烈回到寢室,沒忍住將這一消息告訴陳依涵。

  陳依涵用羨慕的語氣說道:“夕夕,剛剛學長專門來找你?”

  “對的呀,以後我們每天都要膩在一起呢。”

  “能不能帶帶我?”

  “你不上課嗎?”

  “為了學長,可以適當逃課。”

  林夕搖頭說道:“不可以,還是要以學業為重。”

  “不,反正,如果你拋棄我,奔向學長,那我就纏著你。”

  林夕嘆息說道:“唉,恐怕你不是想纏著我,你是想賴著學長呢。”

  “我才沒有呢。”

  “彆嘴硬咯,我都懂,明天一起去。”

  “啊,夕夕,你是我最好的閨蜜,愛你。”

  「晚安,兄弟們,新書要寫了,再不寫,編輯都要上門找我了,目前的話,想寫嘗試寫重生試試看,大家覺得可否嗎?女主的話,誰作為第一女主比較好呢?白月光清清,還是辣妹李凌嘉?還是學妹陳依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