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橋頭 作品

第三十章 議裁、赴賬(六)

    呂繼壽不屑地推開他:“大驚小怪!你只要跟縣丞商量好了,給我弄一張文憑,再往省裡頭打點打點銀子,說成是正常的官員交接,那廝不就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清了?”他拍了拍腦袋,“你得多想想!”

    管事不敢頂撞他,滿口稱是,叩頭道:“小人這就依您的安排去泰州,一定把那個娘們捉回來!”

    “你可好好去辦,讓我在老爺面前也有點光!”呂繼壽嘆了口氣,說道。

    “傳爭訟者進——”衙役在泰州縣衙大堂下,扯開嗓子大喊著。

    堂上則坐著梅縣丞,他拿了塊布子,擦拭著陳同袍那把匕首的刃鋒。

    “縣丞……不,知縣大人,在下覺得民訟的事,只交與里長處置便可,何須……”

    縣主簿還沒說完,梅縣丞就不樂意了:“我好不容易當上幾天的知縣,不得過把癮?你若有這機會,不還是恨不得把全縣事務全包了?在我旁邊像蒼蠅一樣嗡嗡亂叫,小心老爺讓你滾進號房裡去!”

    主簿雖恥於這般俯首帖耳,但一望見那把雪亮的匕首還在他手中攥著,便畏畏縮縮地退下去了。

    梅縣丞將匕首收起,外面帶了兩個民人進來,都是四十左右的男人,一個留著大把的絡腮鬍,一個駝著背。

    “大人,小的叫趙三,他叫梅六。”留絡腮鬍的說。

    “梅六?”梅縣丞聽了,指著那駝背的笑道:“你與我還是本家啊,老爺也姓梅!”

    梅六連忙巴結道:“這真是太巧了!能和知縣大人同姓,賤民榮幸至極!”

    “好了,不提閒話,先說說你們爭訟的緣由。”梅縣丞得意的很,但仍要裝出一副沉著冷靜的模樣。

    趙三瞅了梅六一眼,便叩頭稟道:“梅大人,我二人乃是一村百姓,兩家向來和睦無爭,他卻因一己之私利,侵佔了我祖墳的一片土地。小人家的祖墳明明有八十步之廣,他非說只有六十步,死不認罪。我找里長要田冊核查,結果半天都沒見回應,方鬧到衙門爭執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