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橋頭 作品

第十一章 誅吏、免督(三)

    牢頭交付黎用看,黎用點點頭,和陳書吏說:“這就夠了,您好好歇息。”

    他兩人便不再多話,轉臉出了號房,牢頭鎖了門,將鑰匙遞給旁邊的獄吏。

    “你這裡派人,再寫一封告袁倫的信,連夜遞到省裡。”黎用吩咐他道。

    “陳書吏這信呢?”

    黎用隱秘地一笑,“讓都督廳的兵去送。”

    “這是何意?”牢頭不解。

    “讓袁倫對陳書吏失去信任,不敢來解救他;到時候省裡派按察使一來,我們又可提陳書吏出來做人證。袁倫可謂坐以待斃嘍。”

    黎用笑了幾聲,便走出去了。

    他將陳書吏的那封信交到盧德光跟前,知府大人即調撥了都督廳的兵士,令其齎信赴省;而牢頭一路也派人帶了信,乘上馬,為防都督廳看見,便繞個遠路,前往開封。

    都督廳的兵受了知府的安排,一出府衙,便找了個偏僻的巷子,見四周無人,趕忙一拆信件,讀罷,悚然無語。他急拉過馬來,快馬加鞭地趕到都督廳。

    “姓陳的真是無恥!”袁倫怒如雷霆,遂將信揉成一團,扔在一旁。

    “我本想給他說說情,或乾脆將他劫出來,但沒想到啊……”他用拳頭一砸桌子,差些沒砸爛了。

    “這種忘恩負義之徒,也得收拾收拾!”那兵也憤憤不平地道。

    “我看也是。要不然……我派人去牢裡殺了他!”袁倫定下注意,臉一看那兵,“幾時了?”

    “黃昏了。”

    “好!等到晚上差人去號房,陳書吏的小命就沒了!”

    果然捱到入夜,袁倫叫來一個養在府裡的刺客,因嫌他的劍刃太鈍,故相贈了一把自己帶在身的匕首。刺客見匕首上尚有袁倫的名字,恐被人識得,袁倫卻說:“又不把它扔在牢裡,殺完人就走,怕什麼!”

    刺客方釋然地將匕首帶上,披星戴月,趕向監牢。